第39章 側寫師23(第1/5 頁)
側寫師23
甘地(印度民族領袖):我反對暴力,因為當暴力被用來做善事的時候,善事也只是一時的,而它產生的罪惡卻是永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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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萊又給馬克打去了電話,說嫌疑人找到了。
對於嫌疑人竟然是個只有十歲的孩子一事,馬克同樣感到震驚。
在馬克他們趕過來前,林萊又聯絡了她那位很有職業操守的律師邁克爾·惠勒,詢問了他紐約州針對未成年罪犯的司法制度。
邁克爾·惠勒轉頭叫來了自己的一個同事,讓對方來回答這個問題。
在紐約州,法律規定十四歲是一個人承擔刑事責任的最低年齡,而在十四歲以下又分了兩個部分,如果這個兒童年齡小於七歲,那他將不會受到法律管制,如果是在這個中間,那就要視情況而定了。
通常這名少年罪犯的罪行較輕的話,會交給專門的少年法庭來酌情量刑,不過如果情節嚴重,這個年齡段的少年罪犯還是有可能走成人程式進行審判的。
這在司法史上是存在先例的,像是2001年在賓夕法尼亞州,一個十二歲的少年克里斯托弗·皮特曼只因為他在校車上和同學起衝突,被祖父母口頭教訓了,他在第二天一大早就槍殺了還在睡夢中的祖父母,並且在殺完人後還放火燒了祖父母的房子,試圖將所有一切都焚燒殆盡。這種毫無悔意的惡行,到最後並沒有被法庭因為他年紀小就容忍了他,而是將他當做是成年人,進行了量刑,到最後判處了他三十年有期徒刑。
而在林萊遇到的這個案件中,十歲的少年保羅·漢森顯然是有所策劃地殺害了自己的繼父,之後可能是對自己的母親伊芙琳·漢森說,他的繼父“摸”了他之類的話,讓伊芙琳·漢森以為自己的丈夫是個禽獸,加上不忍看到自己的親生兒子去坐牢,就選擇了替他頂罪。
不僅如此,如果林萊沒有及時介入進來的話,那麼保羅·漢森的阿姨莫莉·安德魯斯,怕是會走上他繼父的老路,在棒球棒下失去了性命。
這樣的情節不可謂不嚴重。
因而保羅·漢森這個十歲少年,被法庭容忍的機率非常小。
林萊心裡有了底,就謝過了對方,結束了這通通話。
之後,救護車和警車相繼到來。
犯罪現場調查科的,也過來取證了。
那這邊就沒林萊什麼事了,她就只是和馬克說了幾句話,之後跟著他一起回了紐約警局,再次在審訊室外旁觀了對伊芙琳·漢森的審訊。
伊芙琳·漢森一開始仍舊執迷不悟,不過當她知道自己的姐姐差點被自己的兒子用棒球棒打死後,她就懵了。
馬克還試探性地問她,保羅是不是告訴她自己的繼父“摸”了他。
伊芙琳·漢森愣了。
這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
事情的真相,最主要是自己的孩子竟然這麼冷血的事實,壓垮了伊芙琳·漢森,再加上證據確鑿,她只能崩潰地承認了自己是在給兒子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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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萊撞到的這起兇手是她迄今為止遇到年齡最小的兇殺案,算是順利地解決了。
她給保羅·漢森這個十歲男孩建立了檔案,又將之前邁克爾的同事提到的賓夕法尼亞州十二歲少年克里斯托弗·皮特曼案,找出了比較詳細的資料,並將它放進同一個歸類裡。
隨後,在搜尋同型別案件時,林萊又驚訝又沒那麼驚訝地發現未成年犯罪,有時候觸目驚心到令人懷疑那是一個人們通常用“純潔”、“天真”等詞彙去形容的兒童做出來的嗎:
鄰居老奶奶不給自己貓,就殺了她帶走自己想要的貓咪;
十歲的少年誘拐了不足三歲大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