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二十萬,不貴!(第2/2 頁)
塊就能拿下一座不錯的房子……但是,房子和房子之間的價格顯然並不能一概而論。
像是劉記麵館這個房子,屬於菜市場裡面位於做生意的黃金地段,這樣的房子,一個門面沒個十幾萬肯定是拿不下來的,劉記麵館可是有兩個門面的。
二十萬,不貴!
可能是因為輿論纏身的緣故,似乎目前還沒有人對這家店下手,鍾韜心思動了,快速的返回了桃源村,把這個訊息告知了江富國。
而江富國也把另外一個訊息告訴了鍾韜,那就是他們已經決定成立鄉村企業,由鍾韜佔股51%,他們佔股49%。
聽到這個決定之後,鍾韜卻搖了搖頭,堅持自己最多佔股49%。
這百分之二的差距看似不大,實際上涉及到控股權之爭。
沒錯,掌握控股權的確是一件很爽的事情,但按照法律法規,如果集體不擁有絕對控股權的話,那就不能稱作為集體企業了。
而且鍾韜認為,這座企業必須從根子上屬於桃源村這個大集體,而不是他個人。
必須要讓所有的村民意識到,他們也是企業的主人。
至於會不會因為控股權的問題,導致村裡的人把自己踢出局,鍾韜並不擔心。
如果自己在掌握49%控股權的情況下,還能被踢出局,那他還不如找塊豆腐撞死算了,畢竟人緣得有多差,才能連2%的股權人都爭取不到。
,!
當然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也是為什麼鍾韜要拿49%股權的原因,這基本可以保證鍾韜不會遇到後方失火的情況。
鍾韜相信大部分的村民是淳樸的,但他也堅信人性是禁不住考驗的。
控股權的事情告一段落之後,鍾韜和江富國談起來了買下劉記麵館的事情。
這錢,鍾韜暫時肯定拿不出來。
鍾韜提供了兩個方案,第一個方案是村民出錢買下,他在半年之內償還村民的錢,並且支付10%的利息;第二個方案,就是村民出錢,作為他們入股的貢獻。
江富國堅持第二個方案,畢竟他覺得鍾韜願意帶他們賺錢,已經非常吃虧了,如果村子一點貢獻都拿不出來,那可太不像話了。
不過聽到要出錢之後,還是有人下意識的反問:
“什麼,還要出錢嗎?”
一聽這話,江富國氣得可夠嗆,沒好氣的盯著那人:“你還不願意了,小韜願意和咱們合夥辦企業,是咱們的福分。那餅賣的,一年不知道能賺多少錢,你還怕收不回本?你要是不願意,行!村子企業多你一個不多,少你一個不少!你退出吧!”
“不不不!我不是這個意思!”
這村民連忙解釋道歉,同時忍不住想到了再菜市場裡看到了鍾韜賣餅的場景。
那餅賣的,颼颼的一年別說收回本錢,就算是翻個十倍他也信啊。
:()剛成秋名山車神,讓我上變形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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