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賣房(第1/2 頁)
林春曉這兩年來都沒有回過家,大家見她新鮮的很,圍著她問這問那,甚至有親戚已經上來打聽梁家的企業叫什麼名,讓春曉回去給她家孩子留個工作這樣的話了。
林春曉一概想方法拒絕,只把自己往卑微了無法作主方向引導。
眾人心裡一時鄙夷她怎麼沒有能拿捏男人的能力,一時羨慕她年輕紀紀就找了個金龜婿的幸運。
甚至還有人上手摸了林春曉的衣服,“哎呀,你家衣服質量可真好,多少錢買的呀。”
林春曉想起林小江初三,她五年級的時候,林小江成績不算好但也不算差,普高還是可以有希望去讀的,吳心蘭儘管愚昧,也想過孩子總要讀書,於是婆家孃家鄰居家,但凡相識有點關係的,她都去借過錢,想給孩子續上學費,但窮在鬧市無人知,每個人想的都是這錢借出去了就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而且女孩子讀什麼書啊,遲早要嫁人的。
最後以林小江初中畢業南下打工供林春曉讀書為結束,在那種環境下,不早熟的女孩子是很悲慘的,林春曉被迫的一日一日逼自己成熟起來,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沒有智商的先天優勢,卻憑藉著努力的後天發力成為大家口中那個成績還不錯的丫頭。
吳心蘭是在林春曉婚後那一年搬到縣城的,以梁祺生的出資,也是趁著吳心蘭沒讀過書完全沒有法律上的產權的概念,只說買了一套房子給她住這樣的口頭語然後把產權做給了林春曉。
不得不說,久居城市的梁家,對於中國的鄉土,還是很清楚的,當時並沒有能夠預料到後來梁祺生和林春曉婚姻的破裂,但是這一套房子就變成了所謂的彩禮,堵住了眾多親屬的嘴巴。
你知道嗎?林家的那個二丫頭家,一出手就是一套房子。
在法律與民約之間的對決,梁家完勝。
現在馬上就要離開梁家的林春曉,透過這一事,再一次感覺到了知識的力量。
林春曉隱發不語,抽空到了中介掛了號源,然後繼續回來配合著族人進行喪葬一事。
這套位於縣城中心位置的榴式房子地段好,隨著近幾年房地產的起飛,這套
房子從當初買下的18萬元變成了現在的市場價值90多萬元,翻了幾番。林春曉有自己的考量,她掛的價格足足比市場價低了十幾萬,以80萬元的總價掛出,來訪的電話自然絡繹不絕。
便宜自然的有便宜的原因的,那些鄉民可不顧什麼法不法律,他們迫不及待地吃起來在鄉村歷來習以為常的“絕戶”,吳心蘭生了兩個女兒,兩個女兒都嫁出去了,無一入贅,這套房子從民約民俗上就是由捧罐的林家男性後代繼承,為此林春曉的兩個叔叔互不相讓,最後搞出了兩個叔叔家各出一個兒子一人抱一邊的模式送葬。
林春曉對此完全不發聲,她對是誰抱著骨灰出喪沒有任何意見,人已經死了,活不回來,重要的是活著的人。
故而林春曉的兩個叔叔林永成和林永功自以為,他們是再所當然地繼承了這套房子,他們還住在縣城下面的鄉鎮,前些年的脫貧攻堅讓他們房子從山上遷到了鄉鎮,但是這幾年縣城發展大大超出了他們追趕的速度,房價像坐了火箭一樣飛昇,他們對這一套沒有男性後代可以繼承的房子早早就認定了是自己口袋裡的東西。
林春曉對每一個打電話來有意願購房的人說了這個事,十幾萬的差價也就意味著後續會有人上門來鬧,也意味著他們不可以再找林春曉或是林小江讓他們去處理這些事。
巨大的差價,還是讓這套充滿了法律與民約衝突的房子有了足夠的買家,最終林春曉在大家完全不知道的情況下,與買家完成了產權過戶。
林小江對此一無所知,她婚後一直生活在縣城下面的另一個鄉鎮,理所當然地接受了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