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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記憶丟失了找不回來,反正這四年他好像都只剩下片段記憶。他睜開眼睛,看到徐翼宣在鏡子前穿衣服。
他一激靈坐起來,聽到了動靜的徐翼宣平常地轉過臉看他。他幾個小時前還燙得像要上天堂,現在就像沒事人一樣整理襯衫的衣領。
沒錯,沒有一個大明星是生病要躺三天的,他們的身體構造天然就和普通人不一樣。
徐翼宣走回來拿手機,童聖延眼睛跟著他走——他可以一開始就把手機拿走的,他人都穿戴整齊地走到玄關,為什麼還會特意把手機留在床上。他只能是故意的,故意要回來一趟,故意要自己抓住他,讓他不許走。童聖延說:「別走。」
徐翼宣的手腕被牢牢抓住,童聖延坐在床上,身上纏著一團沒來得及踹開的被子。他坐直,把剛才說過的話重新再說一次:「……別走。」
「一晚上到了。」徐翼宣說。
「你說的不算。」
「一晚上可是你說的啊……而且我也挺貴的,兩百六十萬也只能買一個晚上。」
「我再給你兩百六十萬。」
「你有多少錢?」
「你要多少錢?」童聖延盯著他問,「你他媽要那麼多錢幹什麼,你要統一娛樂圈啊?」
徐翼宣不說話,他接不上童聖延沒有任何玩笑氣氛的惡狠狠的玩笑,也不想甩開他的手,他沒有什麼一定要在這個時候逃離這個房間的理由。他們也許應該談一次,但事情過去太久了,已經沒有什麼可談。他等著童聖延先說話,然後看到他眼裡無可救藥地漫起一層淚水。因為抬著頭,眼淚就從眼角流下去。
徐翼宣感到有些煩了,這些不加掩飾的眼淚,現在拿出來做什麼呢?他有什麼可哭的,有什麼可抓住他讓他別走的。童聖延要是這樣想不通,那他早幹什麼去了呢?四年前他幹什麼去了?明明十八歲到二十歲那兩年裡,他都可以把長途飛機變成計程車,想回來就回來,哪怕只是吃一頓飯也要回來。徐翼宣習慣了,他默不作聲地等他一個星期,兩個星期,最後等到兩個月的時候,他知道童聖延大概是不會再回來了。
但他知道他不能把責任推給童聖延,童聖延沒有看懂他真正的想法,這是因為他刻意掩飾的緣故。他不能一邊將自己想說的話隱藏起來,一邊責怪他人沒有看穿他的本質。
他曾經上過一個綜藝,也是唯一的一個。那時一群人圍在一張長桌上互相講述自己生命中的遺憾,他才十八歲,笑著說他不知道。那年他剛紅起來,一半人跟在他身後討好他,另一半人看不起他。看不起他的那一半人當中有人譏諷地問他沒有讀完高中算不算一種遺憾,另一半人當中馬上有人出來反駁:你演那麼多年戲都沒人說你帥,算不算一種遺憾?
他低著頭好像很侷促的樣子,其實是在笑。多簡單,他輕輕鬆鬆就佔據爭論的中心,有多少人想看他扶搖直上,就有多少人等著他跌下來。他多拿一個代言就能氣死一批人,他就是喜歡這種感覺,左右人的喜怒有多快樂呢,沒體會過的人永遠不會知道。
童聖延是給不了他這些的,如果他選擇童聖延,那就等同於放棄他的前途。而且就算他選了童聖延,他也不能保證他們在幾個月後仍舊喜歡著對方。他媽媽不是也愛他,然後說恨他就開始恨他了嗎?把未來賭在愛上很危險,他感謝童聖延放棄他。
他經歷過離別,背叛,很多類似於這種但程度不同的東西,童聖延是其中一件。但這件事已經過去,一次痛苦是必經的階段,如果每次都為了同一件事痛苦,那隻能是在給自己找麻煩。
童聖延不懂得這句話的道理,他要在這裡和徐翼宣打賭,賭是他的眼淚先消耗乾淨,還是徐翼宣先來安慰他。他堅定地覺得是他贏,他對徐翼宣的瞭解——至少是對他之前的瞭解,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