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6章 有證據嗎(第1/2 頁)
有證據嗎
江遠等人來的晚,屬於是第七支來援的隊伍,後面還排著有三支。
這裡面,排在最前方的是長陽市刑警支隊丶水東區局等長陽本地的大刑偵單位,後面是來援的省廳刑偵總隊,以及葛志兵和江遠這樣的知名專家帶領的刑警隊伍。
放給正常的重案大案,這樣的重型單位都不一定會直接接手,更多的還是採取指導或提供支援的方式。
但在今次的案子裡,面對一起直接針對院士的謀殺案,如長陽市刑警支隊這樣的單位,也只能以一份子的形式來參與。
專案組的直接負責人已是部委刑偵局了。此時,刑偵局來的幾位就跟在長陽市局的局長身後,一邊思索一邊聽取眾人的報告。
局長在前面幾塊展板前走的相對較快,後面則是越走越慢,顯然,更多的時間帶來了更多思考,對於雙方來說都是如此。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是一次屬於中式官場的頭腦風暴,嚴肅丶拘謹,需要巨量的腦細胞。
黃強民一直等到領導的隊伍到前一位了,見自己這邊的白板還是白的,才問江遠:「要不要填點東西?」
「哪方面?哦———-白板嗎?稍等————」江遠其實也挺緊張的,他在飛速的翻閱圖片。
對於一起命案來說,現場拍攝的照片實在是太多了,可以想像,多名刑事攝像師,估計是手按在快門上就沒有離開過,
要是有充足的時間的話,這些照片進行後期的挑選也是可以的。再或者,快速的看一遍也不是不能接受的。
但現在如果搶時間的話,以上方案自然都是不可行的。
江遠拼命的翻頁都沒看完照片,自然也沒空在白板上分析什麼。
他的破案手段和正常的刑偵手段還是有差別的。正常的刑警通常是從分析案情開始,典型的謀殺案的話,首先就應該是分析犯罪分子在犯罪現場的活動,是怎麼進入現場的,是怎麼殺人的,雙方是否有互動有搏鬥,受害人是否有反抗,
犯罪分子是否受傷,最後,犯罪分子如何處理戶體,如何離開現場等等—」
而對這起院士謀殺案來說,兇手在犯罪現場的活動是明確的,所以,調查就可以快進到確認兇手身份這一步了。
這時候,自然衍生出兩個方向,是透過兇手進入現場來調查,還是透過兇手離開現場來調查。
按照這個思路,調查進入現場這個方向,可以選擇調查車輛,透過車輛的所屬丶來源等方式,不斷的向前追溯,看兇手是否有在某個路段露出馬腳來,比如經過某個車輛卡點的時候露出了面容,或者更簡單的模式,車就是兇手自己的,
或者近期購買的·—
當然,對於車的來源或所屬這條路,大家都不是太看好。如果能直接透過車就查到兇手的話,他就沒必要處心積慮的戴上滑雪面罩了,甚至都不應該逃跑,
自首反而更容易活下來。相對而言。
而兇手離開現場的方式,也是略有一些反偵察意識的。
透過山地摩托車離開,不容易追查摩托車的來源,離開的路徑也很難追查。
不過,兇手提前放了摩托車在這邊,意味著兇手此前有踩點和準備。
基於這一點來調查,也許就是一個突破口。
順著這條思路來分析,兇手應該不止一次的踩過點,甚至可能在婁院土經常出入的其他地方也踩過點,就此點來走訪調查,說不定也能有所突破。
再想深一點,兇手為何能夠準時等在路口附近,從何得到的訊息,還是就這樣一天到晚的硬挺著等待,也是一個思路。
如果是前者的話,抓到內奸說不定直接就把案子給破了。如果是後者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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