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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好嗎?&rdo;迪昂又問了一次。
&ldo;好。&rdo;喬伸手去拿自己那杯酒,&ldo;很好。&rdo;
接下來三個晚上,她都沒來鞋帶酒吧。喬很確定,因為他一直在裡頭,從開店到打烊,每天都是。
阿爾伯特來了,穿著他的招牌細條紋米白西裝,好像在里斯本或哪裡似的。頭上的棕色軟呢帽和腳上的棕色皮鞋,都跟西裝上的棕色細條紋搭配。冬天下雪時,他會穿米白細條紋的棕色西裝,配米白帽子、米棕兩色鞋罩。到了2月,他就穿深棕色西裝,配深棕皮鞋、黑色帽子。喬猜,在夜裡開槍幹掉他多半很容易。在小巷裡,用把便宜手槍,從二十米外就能撂倒他。連盞街燈都不需要,就能看到他一身的白轉成紅色。
阿爾伯特,阿爾伯特,只要我知道怎麼殺人,我就可以殺了你。第三天晚上,正當喬這麼想著的時候,阿爾伯特就走進了鞋帶酒吧,經過喬坐著的吧檯凳子。
問題是,阿爾伯特很少走進小巷裡,就算走進去也一定有四名貼身保鏢隨行。就算你能透過保鏢那一關,真的殺了他‐‐喬不是殺手,搞不懂自己他媽的一開始幹嗎要去考慮殺阿爾伯特&iddot;懷特‐‐你也只是破壞了這個企業帝國,妨害到了阿爾伯特&iddot;懷特的那些合夥人而已。合夥人包括警察、義大利人、馬塔潘一帶的猶太黑幫,還有一些在古巴和佛羅裡達蔗糖業投資的正經生意人。在這麼小的一個城市裡害一個企業脫軌,就像用剛被割傷的手去餵動物園裡的野獸,完全是找死。
阿爾伯特看了喬一眼。喬心想,他知道了,他知道了。他知道我搶了他。知道我想要他的妞兒。他知道了。
但阿爾伯特只是說:&ldo;可以借個火嗎?&rdo;
喬在吧檯上劃了根火柴,幫阿爾伯特&iddot;懷特的香菸點了火。
阿爾伯特吹熄火柴時,把煙吹到喬的臉上,說:&ldo;謝了,小子。&rdo;然後走了。他的面板白得像他的西裝,嘴唇紅得像流出又流入他心臟的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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