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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上頭蓋了村委會的公章。他們倆拿著這東西去了附近值班的派出所,要去那再開個戶籍證明。
派出所不給開。
江柳拿過去的戶口本上沒有江柳的名字,只有江嬌。
江嬌上大學的時候把戶口遷走了。
問題就來了,江柳沒法證明自己是江柳。
江柳說:「那我下午帶我爸媽跟大隊的幹部過來,他們能幫我證明。」她活生生的一個人,還不能證明自己就是戶口本上的江柳了?
警察同志說,「是這樣的,據我們所知,江柳的戶口跟糧食關係都遷到學校去了,就算你帶了親朋好友過來,證明你是江柳,我們也沒辦法給你,你關係不在這,知道嗎?你去這戶口所在的學校跟那邊的派出所辦理吧。」
這下麻煩了。
江柳問,「那你能幫我開個證明嗎,證明我……」
警察同志擺手,「抱歉,我們恐怕沒法給你證明,你可以讓你親朋好友給你證明,你帶他們一塊去。我們不認識你,沒法證明。」
江柳靈機一動:「那結婚證能證明嗎?」
「是這邊的結婚證嗎?」
「是本市的,但不是咱們這邊民政局的。」
「那你還是找結婚證的發證地方開證明吧。」
派出所這邊說什麼都不同意給江柳開證明,更別說再辦戶口的事了。
江柳很失望。
林克軍跟她說,「畢竟事情已經過去兩年了,這辦理起來肯定是有些麻煩的。」要是江嬌上大學的頭一年辦,肯定比現在容易。
當然了,江柳也可以現在就去學校舉報江嬌頂替她的大學名額,如果江嬌成績優秀,學校說不定會睜一隻閉一隻眼,如是被頂替者執意要查清楚,學校肯定也是會查的,但是絕對不希望把事情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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