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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第4/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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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畫兒拿出來,展給程立偉看。別瞧程立偉是搞書畫拍賣的,但他對書畫並不懂眼。不過,在韓默面前,他不能當外行。

“嗯,確實是一幅精品。”他點了點頭。

“當然,不是精品,我能借錢買它嗎?”韓默說。

“你放心,我保證讓這幅畫兒上拍賣圖錄。”程立偉對他許願說。

“你怎麼死盯上這幅畫兒了?”跟程立偉臨分手時,韓默問程立偉。

“幹我們這行的,好東西當然會咬住不撒嘴了,你說是不是?”程立偉跟他打了個馬虎眼,沒有深說。

程立偉並沒食言,韓默跟公司簽了拍賣合同以後,很快“秋拍”的圖錄就印出來了,這幅齊白石的《葫蘆》被放在了頭幾頁,而且拍賣底價標的就是韓默花錢買這幅畫兒的數:一百二十萬元。

程立偉挺能張羅,拿出他當年在月壇郵市呼風喚雨的勁頭,徵集到十多件元明清三代的官窯瓷器和不少大名頭畫家的畫兒,書畫拍賣專場以兩幅八大山人和三幅清代“四王”的作品,包括那幅齊白石的《葫蘆》,成為主打的拍品,把這次“秋拍”搞得挺熱鬧。

正式開拍之前,在京城的一家五星級飯店搞了三天預展,而且在各大報紙上做了宣傳,書畫拍賣專場挑了個好日子,按馮爺的主意,程立偉把京城有頭有臉兒的鑑定家和大玩兒家,以及有名兒的幾位“畫蟲兒”都請來捧場,包括錢大江。

錢大江接到程立偉送來的請柬,原本不想來,別瞧他經常給各拍賣公司搞書畫鑑定,但是拍賣會卻很少露面,當然這也是搞書畫和古玩鑑定的人的一種忌諱。可是這場“秋拍”,他卻不能不去。為什麼?因為上拍的拍品有錢家的那幅齊白石的《葫蘆》。

那位陳律師收了馮爺的十萬塊錢,不能不辦事兒。俗話說:吃了人家的嘴軟,拿了人家的手短。真是一點兒不假。他本來是為錢大江作辯護的,拿了馮爺的錢以後,卻扭過臉來,對付錢大江了。他的心眼兒沒有錢大江多,但嘴皮子卻比他利落,何況他是律師,懂得“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道理,知道如何拴扣兒,如何解釦兒。

“錢教授,你妹妹手裡有你父親的遺囑,按“遺產法”來說,這幅畫兒屬於老人家生前的贈品,不應算是遺產。”他對錢大江攤了牌。

“她手裡真有遺囑嗎?我怎麼不知道呢?”錢大江是死鑽牛角尖的人,不會輕易地束手就擒。

“假如錢小湄不賣這幅畫兒,你知道她手裡有這幅畫兒嗎?”陳律師反問道。

“她手裡有這幅畫兒,就說明她也有遺囑嗎?你別輕信她的話。”

“不是我輕信她的話,是我親眼看到了你父親的遺囑。”陳律師在錢大江面前虛晃了一槍。

“什麼?你看到遺囑了?”

“你以為我像您似的相信自己的猜測和推理嗎?我們打的是官司,可不是打理由,法律強調的是證據。沒有證據,你有一千條一萬條理由也無濟於事。我們老家有句俗話說,欺山莫欺水,理正不怯官。錢先生是教授,是有地位的人,我不希望看到您在法律面前栽跟頭。這樣做,不但毀了您的聲望,傷害了您和妹妹的親情,也毀了我的名聲。我以後還怎麼在律師界混飯吃呢?”

“你說的是什麼意思?”

“我希望您撤訴,申請庭外調解。”

“這麼說我們的官司不打了?我們認輸了?眼睜睜地看著她拿走一百多萬?我父親的遺產讓她一個人獨吞了?”

“您看,我說這半天,您還沒弄明白我要說的意思。首先說這幅畫兒不屬於遺產,是您父親生前送給他女兒的,有遺囑為證,其次,在這種情況下,您非要起訴,法院也會不予受理。”

“他們不是受理了嗎?”

“受理並不意味著要開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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