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現場勘察(第2/2 頁)
根據天氣加上公園溼熱環境,推測死者的死亡時間已經超過了48小時。
死亡時間7月3日,也就是前天早上的6點到8點之間。
死者的致命傷是脖頸處遭到連續捅刺,致其因被刺破右頸內靜脈和左頸總動脈失血性休克死亡。
兇器應該是一把帶刀尖的匕首,或者是鋒利的水果刀。
死者的脖頸處有明顯的被手臂勒過的痕跡,這是生前造成的,符合許宏前面說的被劫持的特徵。
死者生前無性侵痕跡,但是死後24小時,胸部和陰部有明顯外力痕跡。
沒有發現兇手的指紋和dNA,沒有發現兇器,沒有發現死者的隨身物品。
具體情況,還 的等回到局裡做詳細的屍檢才能知道。”
李莎一臉嫌棄道:
“這個兇手真變態啊,王法醫,是姦屍嗎?”
“這個需要做進一步的屍檢才能確定。”
陸明聽完法醫的檢查之後陷入了沉思,這一切都顯得很荒唐。
李莎看著陸明陷入了沉思問道:
“你在想什麼,想的這麼入神?”
陸明想不通於是就說出來大家討論一下:
“我是想不通兇手的作案動機。
如果說是劫財,那麼搶完死者的錢財就可以走了。
如果說是劫色,那麼為什麼不趁著死者還是活著的時候弄,非要等死亡超過24小時再弄。
再說了根據腳印判斷出的兇手身高體重,身材還蠻標準的,只要臉長得不是很醜,找個女朋友應該不難。
唯一的缺陷就是他左腳有點跛腳,但是根據他的腳印來看,平常走路注意點,應該是不會很明顯。
既然 如此他還對屍體做出猥褻這種事情,我推測兇手要麼很醜,要麼很老,要麼很窮,應該還是單身。”
李大定好像是想到了什麼,立馬接話:
“這麼年輕漂亮的小姑娘都能下得去手,會不會是個老變態,我感覺這些晨練的老頭都有嫌疑。”
李大定越說越順口:
“假設,我說假設一個大爺看到這個年輕的小姑娘一個人在這裡休息,於是色心大起,想去佔點便宜。
結果死者不幹,於是大爺就勒住了死者的脖子,死者大喊大叫,大爺就將死者給拖到涼亭下面。
死者還是不從,於是大爺就將死者給桶死了,再將死者的隨身物品給拿走,造成搶劫的假象。”
陸明有點聽不下去了:
“你這想象力都可以拍電影了,那你說說大爺本來是為了劫色,他將姑娘殺死之後為什麼不當場弄?
非要等到第二天再來摸兩把?
再說如果是臨時起意,誰家大爺爬山的時候帶把匕首在身上,這明顯不合理。”
李莎打斷了兩人的辯論:
“現在猜測這些都為時過早,還是先查清楚死者的身份資訊之後,看看有沒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他們都只是派出所的民警,剩下工作還是要市局的刑警來做。
等到市局重案組將屍體帶走之後,陸明他們也跟著一起走了。
回去的路上三人還在討論這起案件。
這也是陸明第一次接觸殺人案。
在三人回去的路上陸明腰間的傳呼機突然響了起來:
“指揮中心呼叫!”
“收到,指揮中心請講。”
“泰安路彭和小區有人報警遭到鄰居威脅,請馬上過去處理。”
“收到,馬上過去。”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