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撲朔迷離的殺人案(第2/2 頁)
”
那個女的在家裡跟情人約會,被他老公當場抓住。
當時他老公的火氣特別大,抬手就給了女人一個耳光,導致那個女人一隻耳朵完全失聰。
經過醫院鑑定為八級傷殘。
我剛剛進去跟張所說的就是希望他能在起訴意見書裡面將男人的動機和認錯態度寫清楚。
“就算是寫清楚了,最少也是三年吧?”
“誰說不是呢?為了這麼一個垃圾的女人,將自己一輩子給搭進去了。
他們還有一個三歲大的兒子,男人進去了,他兒子怕是也不好過。”
這裡要給大家科普一下法律常識。
女人在家裡偷情,被男人撞破,女人只是違反了婚姻法,不構成刑事犯罪。
如果男人起訴離婚,男人可以獲得這個家庭的大部分財產,因為女人屬於過錯方。
但是男人打了女人一巴掌,將女人的耳朵打的失聰,這就屬於八級傷殘,屬於重傷。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到四級傷殘一般是那種生活無法自理的程度。
五到八級傷殘一般是身體某個部位功能缺失,影響了正常的生活。
比如斷多根手指,掉了很多顆牙齒,比如耳朵失聰。
九到十級一般是不影響正常功能,比如掉一顆牙齒,不影響正常吃飯,但是會影響美觀。
比如,切掉一根小手指。臉上多一條好不了的疤痕這種。
陸明只能搖搖頭表示可惜。
陸明的辦公桌旁邊,李大定拿起茶壺給陸明倒了一杯茶:“你這邊是什麼情況,怎麼又出了命案了?”
“這個案子難搞了,我現在一點頭緒都沒有。”
“說說看,我幫你分析分析。”
“你是想看笑話吧!”
“你別管我是不是看笑話,多個人就多個思路,你說對不對?”
陸明想想也是,畢竟李大定以前也是重案一組的副組長,這種殺人案件,他應該是有不少的經驗。
於是陸明將張德壽的事情跟李大定詳細的說了一下。
李大定聽著聽著眉頭就皺了起來:“張德壽的兩個兒子的不在場證明核實了嗎?”
“沒有,李莎帶著小張去張志斌的汽修店核實了,希望那邊還沒有下班吧。”
“小張帶著老薑去張志豪那邊核實了,我現在就在等他們的訊息,但我估計兩兄弟雖然很討厭張德壽。
但是他們應該還沒討厭到要殺自己親生父親的地步。
如果兩人有殺親生父親的心思,應該在他們母親去世的時候就動手了,根本不會等到現在。”
李大定點點頭:“你說的有道理,但是也只有先排除兩人嫌疑才好繼續下一步動作。”
“對!就是這個道理,你來分析一下,還有誰比較可疑?”
李大定凝眉思考後:“我覺得要想找出兇手,根據你的說法,機械廠小區所有人都有作案嫌疑,
我覺得還是要從近期跟張德壽有矛盾的人下手查,另外監控影片要多看幾遍。
放大監控影片的時間,看看能不能找到點什麼線索。”
陸明點點頭:“我也是這麼想的,你要是不出賣我,我們就是好兄弟。”
李大定想起了上次將陸明賣給韓勇剛的事老臉一紅,灰溜溜的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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