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林焰這三十年(第1/2 頁)
林焰什麼時候有了自己喜歡的姑娘?
讀書的時候確實有。
但那是暗戀,同學三年攏共跟人說了五句話。
同學之間,三年只說了五句話。
還包括打招呼。
簡直了!
所以,林焰是個靦腆型的人。
穿越了之後,他已經放開很多了。
他原本也想過,既然穿越了,還不是想幹嘛就幹嘛?
成為反派也沒問題啊!
但他切身感受到,這也是有血有肉的世界。
弱肉強食,不代表可以為所欲為。
他也曾去青樓大夢一場。
醒來之後卻覺得極度空虛。
燈紅酒綠,紙迷金醉確實歡愉。
他也不會否認自己喜歡這樣的歡愉。
但若是天天如此,他做不到。
就算現在他有足夠的條件如此,他也不會這樣做。
透支的歡快其實跟吸毒沒什麼區別。
時常長了,再強的人也會廢了。
人生在世,必須得有目標。
只有目標才會讓人燃起希望,才有不竭的動力。
小時候,一次次走在繁華街頭,目光穿過熙熙攘攘的人群,落在遠處巍峨壯麗的山峰上。
那裡雲霧繚繞,彷彿藏著什麼未知的秘密。
總想去那座山峰探探,看看裡面有沒有神仙。
工作了之後,便夢想著存夠幾百萬,就辭掉工作。
覺得此生遊遍祖國的大好河山便無憾了。
這些年,林焰雖然在儒意湖很少離開。
殊不知,他的神識早已暢遊人間山河。
如果看中一些地方。
便開闢一個個小洞天,將一座座城搬入洞天之中。
在每個城中住上幾個月。
切切實實地感受當地的風土人情。
看見心動的漂亮姑娘,他也會主動上前搭訕。
主動約吃飯,帶著一起遊山玩水。
這並非濫情花心。
就是心動了,就上了。
哪有那麼多為什麼?
哪有那麼猶豫?
一輩子很短,能見上一面的人,都算天大的緣分了。
如果他覺得這個姑娘足夠好。
那他也會留下一個分身,成了那一世情緣。
當然,以分手居多。
一眼觀相,林焰並不讀心。
而是從交流相處中判斷。
所以幾分幾合都有。
除了情感,林焰還嘗試過許多事。
他去了人間一個號稱有諸多野人出沒的地方。
但並沒有發現野人。
變身普通凡人去湘域體驗了一把真正的趕屍人。
拋開他了解的修仙與科技。
他深切地感受到了人類的智慧,奇思百出,妙想連連。
全都能應用於生活,服務於生活。
小時候喜歡打鐵花。
就去學了打鐵花,火壺等類似的火系技藝。
鼓子秧歌、儺戲、皮影戲等等非物質文化遺產他都親自參與學習。
尤其是瀕臨消失的技藝,他都會想方設法讓其活起來,傳下去。
不過,細細想來,他到儒意湖也才三十年。
三十年肯定不短。
但要修煉,要學習,還要玩,還玩得那麼豐富。
三十年確實不夠。
分身。
要多少分身就有多少。
所有經歷他都會記下。
所有人都說修仙要避世,不惹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