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嫌隙(二更)(第2/2 頁)
碰水囊裡的水。”
滿山比小豆還不擅於撒謊,這種難題依他看,只剩實話實說一條路。
“那咋辦。”
小豆抿抿唇:
“明日開始,你們不是要獵豬嘛,姐夫不在家。
我想著,依照大姐的性子,姐夫不讓她回去,她也會回去一趟,就看是明日還是後日了,要不然她不放心。
嗯,到時我跟著回去,幫澆澆地,洗洗涮涮,給大姐扛包。然後找機會餵給那老爺子水。
反正老爺子不會說話,大不了趁大姐不注意,我硬喂。”
小兩口想起水的作用,心照不宣的還有點兒含糊:
也不知有沒有用。
像外婆就吐,還連吐帶拉的,今早起來才好點兒。
可要說喝那水沒用吧?外婆雖然習慣性與人叫苦,問就說要累死了,但是看起來明顯的很有精神頭。
問岳父岳母也說:別看沒咋眯覺,挺有精神的。
岳父還玩笑說,腿沒以往那麼疼,可能是攆豬跑活血啦。
與此同時,遊寒村到青柳村的小路上,羅峻熙不能再送,再送就要給娘送到家,他站住腳。
羅婆子今日累的腰要直不起來,藉著月色仰頭看眼兒子,嘴唇蠕動好幾下,才道:
“明兒一早,我就將你的書箱,還有你和小麥的衣裳推來。”
“嗯。”
羅峻熙嗯完,忍了又忍,到底還是問出了口:“是您主動提出讓我住岳父家的?”
“對呀,”羅母不明白兒子問這個幹啥。
其實羅峻熙自己也不清楚,為什麼要確認這事兒。
昨兒娘沒來那陣,為獵豬方便,那陣已然定下住岳父家。
當野豬追到家裡後,掏心窩子講,他務實些,無論從哪方面考慮也確實更要住在岳父家。
既然是同一個答案,事情已經定下來,作為一個男人、兒子,又何必要計較是誰建議的。
可是這人啊,或許這就是人性。
複雜到道理都懂,卻還是會糾結地、控制不住地朝不好的方向琢磨。
比如,娘以前恨不得他天天在家,根本不允許他在岳父家過夜,最好別登左家門。結果他前腳將野豬能招到家裡這事暴露,娘後腳立馬將他推出去,讓常住。
羅峻熙有種,彆扭的,不堪說出口的,被親孃推出去的拋棄之感。
他想及時打住這種想法,不停地勸自己,如洗腦一般:
娘不是怕他回家招野豬會被連累到丟命。
畢竟娘要是想要他好好活著,又有什麼辦法呢。
難道自己非得將豬招到自家裡,看到娘一個婦人連跑都跑不快,就是自己想要的嗎?
別那樣想。
沒有任何一個做孃的不盼自家孩子好。
尤其是他娘,含辛茹苦將他拉拔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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