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2/5 頁)
到菜圃一隅,坐在草地上曬著暖陽。
早上的點心是綠豆湯,趁著溫潤最好入喉,他帶了兩碗出來。
“小朋友都說喜歡你。”他輕聲說著,回想小女生開心訴說的表情。
“哦!因為志同道合,她們以為老女人不會看小說的,當我是稀有動物,列為保護之林。”巧笑倩兮的幽自己一默。實在說。二十六歲高齡還迷小說的人種大概很少了,而她確定自己到了七十歲恐怕還會抓著小說不放。
“”老女人“?幾時老女人的標準移到這階段了?”他忍不住輕點了下她俏挺的鼻尖。
“心智年齡低於所長歲數,以為自己應該停留在二十歲,那麼此時自稱”老“也不算誇張!”匆匆解決掉了綠豆湯,才發覺剛才的確說了很多話,否則不會如此缺水。
他低沈笑著,眼光停留在她沾著綠豆仁的唇角,伸手輕輕抹了去,喃道:“唇邊沾了東西。”光天化日之下,再如何親暱的氣氛,他們也沒膽有什麼逾矩,即使四下無人。
“謝謝!”她低頭微笑,將他的大手以兩掌合住,喜歡極了他含蓄的情意與溫柔。
執手成纏綿,情意皆在不言中。他拉近她的手,在手背上印著節制而溫存的吻。
“永遠保持這個樣子好嗎?”
“嗯?”什麼樣子?她疑問著。
“寫著能令你快樂的小說,記住能令你快樂的事,當你的笑容與眼波閃動神采時,我幾乎不能自已。”
“可是那樣一來,我會忽略掉你,無法周到的照顧你。”做人媳婦的道理她都可以倒背了!首要就是不能一意孤行,忽略了對另一半的關心;而關心則是要以行動表示的。
“不會的,當我需要你照顧時,我會開口。”他知道他會傾全心照顧她一輩子。這個可愛的小女人,她一定不知道讓她快樂是他娶她後努力的目標。
原穎人開心的啄了下他的面孔,有絲撒嬌道:“只要你不怕被我照顧得面黃肌瘦的話!”
他笑著搖頭,牽著她的手走回前面的小操場。已吃完點心的小朋友開始玩遊戲了。
大樹下坐著三男一女,沒想到蕭諾還沒嚇走他們!看三位男老師全是笑意盈盈,看來相處得不錯。
原穎人不好意思直接問出心中的疑問。她以為蕭諾會嚇跑三位男老師呢!她那一套論調挺駭人的。
直到第二天回到了臺北,蕭諾才解開她的疑問。
“我在十分鐘內讓他們明白我不是他們合適的物件;但在二十分鐘之後,他們卻發現我是個特別的朋友,值得深交。我一向挺有朋友緣的。”
因為每個人對怪人都有研究的慾望;原穎人仔細回想,發現蕭諾來往的那一票朋友也挺奇異的。物以類聚吧!那麼,她原穎人居然也是個怪人了,才會與她共處一室?
但,話說回來,作家有怪僻是很正常的。
才踏入公寓不到十分鐘,電話就響了起來。蕭諾揮揮手,直接進入她臥室補眠了。
她的體質不甚堅強,長途車行下來,她必須以睡眠來補回體力。揮手代表不管找誰,一律不關她的事。
所以原穎人只好接電話了,才“喂”了一聲,那頭立即傳來黃耘春機關槍似的聲音。
“你這段日子混到什麼地方去了?從鹿港回臺北也不說一聲!也不來我的咖啡屋坐一坐!朋友之情居然如此淡薄,你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等你嗎?”
原穎人突然覺得被轟炸得頭很痛,大概她也需要去補眠了!
“幾時我這個小人物如此重要了?不要用誇飾法,那是我們小說作家的版權所有。”
自從被“出賣”之後,原穎人開始覺得這個“知己”已視背叛是好友可以做的事,美其名為“為了你好”。想了一想,覺悟事事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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