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案發現場的痕跡(第2/2 頁)
到廚房門口。
陸銘翻開卷宗,一邊踱步,一邊目光在屋內來回打量。
片刻之後,停下了腳步,雙眼疑惑的看著門口。
夢知憶低聲詢問:“阿銘,你在想什麼?”
陸銘皺起眉頭,表情疑惑:“根據卷宗記載,被害者是在即將抵達門口的時候,被兇手從背後一扳手打中後腦打死的,鞋架也是在那個時候被撞到的。”
“可是兇手,為什麼要拖著被害者屍體回到沙發上,再將腦袋切下來?”
夢知憶眨了眨眼睛,明顯這個問題她之前根本沒有想過。
“其次,前七次兇手都沒有砍下被害者的頭顱,甚至並沒有對於屍體有多餘的動作,僅僅只是一扳手敲死被害者,而這一次兇手為什麼要作出如此出格的行為。”
“也同樣是因為分屍的行為,導致了兇手耽誤了大量的時間,想要從樓梯逃跑已經來不及了,肯定會被差佬堵住的,只能從電梯逃跑,才能不被當場抓獲。”
“也就是說,一定要有他必須分屍的理由!”
“不然的話,他所留下的這項證據一定會成為指控他的有力證據!”
陸銘的話也讓夢知憶陷入了深思:“對啊,兇手為什麼一定要分屍呢?難道我妹妹有指控他的什麼證據。”
“通常來說,分屍是為了增加差佬對於屍體的辨識度度,從而增加破案難度。”
“也有的兇手是為了好搬運屍體,粉碎屍體什麼的。”
“可是,殺死前七名律師的兇手明顯沒有將屍體運走的打算。”
“這一次,在謀劃殺人的時候,同樣沒有分屍的打算,不然以兇手的性格,也不會使用現場的砍刀,而是要自己帶。”
“一定是在殺死瑪麗的時候,發生了什麼意外,讓兇手不得不進行分屍才對!”
陸銘對著夢知憶揮揮手:“把拍立得給我,我在現場拍攝幾張照片。”
夢知憶二話不說將拍立得交給了陸銘。
陸銘一邊拍攝一邊喃喃自語:“我認為我們走入了一條岔路。案發現場的確是開啟案件關鍵的鑰匙,但是很明顯我們將鑰匙的方向擰反了。”
夢知憶疑惑的問道:“擰反了?那該怎麼擰?”
陸銘放下手裡的拍立得:“我暫時也沒有頭緒,需要思考一下。”
“不過明天我就要回天水圍了,有事去天水圍警署找我。”
“你送回我維多利亞公園的南門那邊,在那邊我定了一個旅店。”
夢知憶嘴角翹起:“你是想要在假期的最後一天享受享受生活麼。”
陸銘翻了個白眼:“小資本家,你覺得我這種人在香江這種寸土寸金的地方有錢買房麼?”
“休假的三天本來是我要去租房的,全因為你的事情耽誤了。”
夢知憶覺得陸銘的解釋也十分合理:“原來是這樣啊。”
半個小時之後,夢知憶帶著陸銘來到一棟半山別墅的門前。
夢知憶開啟車門:“我就破例,讓你在我這裡住一天,除了三樓第一個房間是我的房間之外,其他的房間你隨便住,順便我明天早起送你回警署。”
陸銘下車關門:“你的意思是我還要感謝你了。”
夢知憶點點頭:“不是麼。”
陸銘走上臺階:“請人工作,包吃包住,包接包送是基本福利,這幾天的餐補,你應該給我的。”
說完,陸銘頭也不回的進入到夢知憶的別墅之內。
夢知憶看了陸銘的背影消失在陰影當中之後,翹起了嘴角:“真是一個有趣的男人。”
“如果他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找出殺死瑪麗的兇手,那麼的確有著不小的被拉攏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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