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蕭條風雨夜(第1/4 頁)
故時的歲月,如春水漣漪,柔光靜澈,鮮麗多姿。但這早已是當年的江湖了。
如今風雲詭譎,江湖的名義,早已貌合神離。
或許,這世間有無數個張順賢,有無數個斬月,他們的身邊,還可能伴隨著如同夏炎一般的少年,也有可能會有個女孩兒像萍兒一樣溫柔敏感,也或許會有一個柔情若水的姑娘如同朝歌。
類似的故事,在無盡的歷史長河裡,或許早已演繹了千遍萬遍,可現在,才是最值得的。因為,生命裡的精彩與卑微,同樣在上演,而某些故事,或許只是維繫了很短的時間,便落幕了。
這是最現實的世界,也可以說是一個人最完美的一生。
雨又在下了,噼裡啪啦,噼裡啪啦。一片黑雲,籠罩了天空。整個世界都是烏壓壓的,這時還未及晌午。總覺得,這種天氣有些奇怪,難道將有劫難發生在這個世界上?
夏炎和朝歌,兩個人待在一家酒坊裡,張順賢說,酒肆裡的酒不好喝,要夏炎去酒坊裡打給他喝。夏炎嘆了口氣,喃喃自語道:“師傅為何這麼喜歡飲酒呢?明明那酒那麼的難喝。”
朝歌笑道:“那弟弟你喜歡什麼呢?”
夏炎愣了愣,像是在思考,卻又微微有些恍惚,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喜歡的究竟是什麼。難道就是那一日一日的悶頭苦練道法?可張順賢似乎也未曾教予他什麼得道之術!
他捧著臉,望著窗外那黑乎乎的天。那時的他,思緒不知已飄向了何處,大概是想起大黃了吧!
他忽然愣過神來,望向朝歌,脫口而出道:“我喜歡和大黃待在一起!”
那一刻,朝歌的眼底,忽然沒上了一片悲意,但內心深處,卻又有些微微的暖意,人總是很難自己感動自己,自己的故事,只會感染到別人,至於自己的內心,大部分時間都是處於麻木的狀態。
朝歌忽然想起自己的青春,可自己的青春裡,並沒有大黃,自己的青春,遠不及夏炎!
那些兵荒馬亂的歲月,那些靴刀誓死的歲月,充斥著她漫長的青春期。
大概是因為生活太苦澀,所以才會覺得時光過得很慢、很慢。
在那落魄山頭時,夏炎總是做的事,就是一日一日的發呆,他或許會躺在一片草地上,耳邊是蟲吟、鳥鳴,嘴裡則叼著一根草葉,逍遙自在,時光似乎也會在眨眼間的功夫,恍恍惚惚地掠過一個晌午。
當夜黑之時,師傅已經等在了那座矮小、簡陋的木屋裡,偶或會問,“今日可曾納氣?”
夏炎則會悶頭悶腦地點點頭,應聲道:“嗯!師傅,今日我也納氣了!”
故時的歲月,即便再不堪,可在那些層層疊疊,繁複的回憶裡,也會逐漸變得唯美,變得閃亮。就像掛在夜空的星辰,一閃一閃的。
朝歌苦笑著點了點頭,她將夏炎隨意擲在桌案上的榮字劍,拿了起來,仔細的端詳著,片刻後,她將那柄劍,又置放在桌案上,道:“夏炎!你看,這就是江湖!”
夏炎眼神一滯,應聲點了點頭,嗓子眼裡乾的難受,聲音略有些沙啞,道:“他們皆是為了名利而死!這柄劍不屬於我!”
可夏炎仍舊拾起了那柄劍,用手帕輕輕地擦拭著它的劍鋒,悠悠道:“可這是師傅給我的!我不能將它隨意的扔掉!”
雨下了一天,這一天,都未曾出過太陽。而在雨中行走的武者,頭頂上大多都戴著一頂斗笠,剛毅的面頰,如同刀削斧鑿,那麼的鋒利,那麼的堅硬。
伴隨著夙夜的雨,街頭上,不知何時多了一層殷紅的血跡,那片鮮血,逐漸地混雜在雨水中,形成一條血色的河。
張順賢笑吟吟地望著冒雨歸來的夏炎和朝歌,道:“這酒幾兩銀子一壺?”
萍兒道:“是酒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