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第2/4 頁)
在回家時,開啟客廳的門,手裡握著一樣東西——給克拉麗莎的禮品。不過,究竟買什麼呢?當下,休又在走動,要離開了。那傢伙擺出一副無法形容的架勢。然而,他畢竟是這家店的老主顧,做了三十五年的交易了,他才不願跟一個乳臭未乾的小店員打交道吶,那小子一竅不通嘛。可惜杜邦尼特不在店裡,除非那老闆回來,他決不買任何東西;那小夥計聽他這麼說,不由得臉漲得通紅,畢恭畢敬地一鞠躬。完全合情合理。可是,理查德無論如何不會那樣講的。為什麼那些店員竟甘心忍受這種可惡的傲慢呢,簡直不可想象。休變成一頭蠢驢了,令人無法容忍。理查德跟他作伴兒最多一小時,再拖下去便受不了。所以,一到康杜依特街口,他趕緊把大禮帽一揚,算是告別;接著連忙轉過拐角,歸心如箭地奔回家去,彷彿粘在葉尖上的那張蜘蛛網,急於同克拉麗莎見面;他要徑直到威斯敏斯特去,同她相會哩。
然而,他走進家門時總要拿著些東西。鮮花吧?對,就是花兒,因為他對金銀首飾的鑑賞力缺乏自信;隨便買多少鮮花——玫瑰、蘭花,都行,為了慶祝一番,不管怎樣考慮,這是一樁大事;就是他倆在午餐桌上談起彼得·沃爾什時,他對她懷有的情感;他倆從未談到過這種情愫,好多年來都沒談過,他心裡想,這是莫大的錯誤,手裡捏著嫣紅與潔白的玫瑰花(一大把,用薄紙包著)。到了節骨眼上卻講不出口,他思量著,過於靦腆了,一面把六便士左右的找頭塞進口袋裡,胸口捧著那一大把花兒,回到威斯敏斯特去;不管她對他有什麼看法,他要把鮮花獻給她,同時滔滔不絕地爽快地說:“我愛你。”為什麼不表白呢?!當他想起大戰時,覺得真是個奇蹟:成千上萬的可憐蟲本來都有光明的前途,卻死掉了,埋成一堆,如今幾乎被遺忘了;而他卻安然無恙,眼下正在穿過倫敦,簡直是個奇蹟喲;他要回家去,對克拉麗莎翻來覆去地說:我愛你;不過他又想,實際上,這話兒是決不會說的,因為自己貪懶,並且害臊。唔,克拉麗莎……難以想象她的形象,除非在偶然的場合,譬如一起吃午飯的時候,他能異常清晰地看見她,以及他倆的全部生活。他在十字街頭停住了,反覆尋思:真是個奇蹟呢——他這樣想是因為天性單純,沒有沾染習氣;因為他曾行軍與射擊,而且有一股韌勁,曾堅定地維護被壓迫者的利益,並在下議院中,按這天然的信念發言;他天真未泯,卻又變得沉默寡言,相當古板——他反覆思量:居然跟克拉麗莎結了婚,委實是奇蹟吶——一個奇蹟,他的生活就是奇蹟嘛;他在沉思中躊躇著,不想穿過大街了。但是,他看見幾個五歲上下的小孩沒有大人領著,徑自穿過皮卡迪利,便覺得怒火中燒。警察在幹些什麼呀,應當立即指揮車輛停住。他對倫敦的警察不存一點幻想。事實上,他正在蒐集他們惡劣行徑的證據,例如不準小販把手推車停在街上嘍,禁止娼妓拉客嘍;老天爺哪,她們並沒有過失,年輕的嫖客也不足怪,都是我們這可憎的社會制度造成的,等等;他在思考這一切,看得出他在思考;頭髮灰白,一股韌勁,而又衣冠楚楚,周身整潔;當下他穿過公園,要去告訴妻子,他如何愛她。
當他走進房間時,他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說這句話。因為他思忖,倘若不表達自己的情感,那太可憐了;他邊想邊穿過格林公園,欣喜地看到樹蔭裡躺著不少窮人,攤手攤腳的,都是扶老攜幼,全家來逛公園;孩子們把小腿兒翹得高高的,吸著牛奶,紙袋扔了一地;其實,如果人們提出抗議,那些穿制服的大漢們中間只要一個人去收拾,便會弄乾淨的;他認為,在夏季,每個公園、每個廣場都應該向兒童們開放。(這時,天光雲影映照得公園內草坪忽隱忽現,襯托著威斯敏斯特區窮人家的母親,以及在地上爬的嬰兒,彷彿底下有一盞黃色的幻燈在移動。)剎那間,他又瞥見一個女人,像個流浪者,仰天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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