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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即孝杖,也稱喪棒。居喪時期手拿著。
菅履即草鞋,居喪時穿。
倚廬是守喪時住的屋子,搭在家宅中門外的東牆下,倚木為廬,門向北開,用柴草蓋成,不塗泥。
寢苫指睡在苫草編成的草蓆上。
枕草,居喪時以草或石塊作枕。先秦的喪禮還有殯與葬之分:
春秋戰國時流行一種喪禮習俗,即人去世後,先安置於一個地方,也可用土掩埋,稱之為&ldo;殯&rdo;;若干時間後,再遷到另一個地方深埋,稱之為&ldo;葬&rdo;。
這一習俗據說產生於原始社會,但明顯含有政治因素,&ldo;殯&rdo;和&ldo;葬&rdo;間的時間長短有嚴格的等級之差。《左傳&iddot;隱公元年》有&ldo;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rdo;的規定。其中七月、五月、三月、逾月說的都是死後到入葬的時間間隔。葬禮分陵寢、棺槨、隨葬部分。春秋之前並無丘墓之說,有&ldo;古也,墓而不墳&rdo;的習俗,以後為辨認祭祀的方便,春秋中期開始出現墓,並越堆越高,至春秋晚期,已有高達15米的。戰國中期開始,君王墓開始稱為&ldo;陵&rdo;,並形成嚴格的等級制,不地攛越。
棺槨,裡邊裝殮屍體的稱&ldo;棺&rdo;,棺外隔一定空間再加一層的為&ldo;槨&rdo;,依死者身份不同,棺槨的厚薄、材質、彩繪、層數也各不相同,所謂&ldo;天子棺槨十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rdo;,庶民則有棺無槨。
隨葬的差別極大。那時流行厚葬,因當時人相信人死之後到另一個世界繼續生活,所以隨葬有極力鋪陳的。隨葬品分人殉、物殉二種,從目前的考古發掘看,幾乎死者生前享用的一切,皆可隨葬。但隨社會文明程度的進化,人殉制度逐漸勢微,而由木俑、陶俑替代。
書中官職
更新時間2013-4-13 20:13:52 字數:1948
參考西周,秦漢,唐代,清代官職而來。官員類別:首官,從官,佐官,屬官,吏員級別。
屬官有司衛,司印,主簿,首官自己任命。
首官級別
三公級:三公
需要:至少爵上卿
郡守級:郡守,大司馬等(大府長官),都御史(御史臺長官),寺卿(鴻臚光祿寺長官)。
需要:至少爵少卿
縣令(長)級:縣令,縣長,中司馬等(中府長官),少宰。
需要:至少爵中大夫(縣令須爵上大夫)
鄉令(長)級:鄉長,少司馬等(少府長官)。
需要:至少爵上士(鄉長需爵中士)
亭長級:亭長。
需要:至少爵下士。
從官級別:
郡守從官級:部長,御史,例:大司馬府兵部部長,監御史。
需要:至少爵下大夫
縣令(長)從官級:廳長,例:中司馬府兵廳廳長。
需要:至少爵勳爵
鄉令(長)從官級:局長,例:少司馬府兵局局長。
需要:至少爵中士
佐官級別
三公佐官級:三公左右長史。
需要:至少中大夫
郡守佐官級:郡尉,郡丞,大司馬府長史等。
需要:至少爵中大夫
縣令(長)佐官級:縣尉,縣丞,中司馬府長史。
需要:至少爵勳爵。
鄉令(長)佐官級:少司馬府長史。
需要: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