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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說話解悶,我有什麼拒絕的理由?
只是,我能給的也是到此為止。
讀了半日的書,有些頭暈腦脹,站起身來,讓湘兒為我準備筆墨紙硯,緩緩走到桌前拿起筆,繼續臨著詩經的貼。
最近我是愛上練字了。以前總是認為,毛筆字寫起來又慢又難練,古人真是可憐,寫個字都要準備一大套東西。現在才發現,鉛筆圓珠筆絕對是現代快節奏生活的產物,就像快餐一樣。而用毛筆揮毫,閒適而優雅,甚至細細研墨的過程,也不失一種享受,不像所有的圓珠筆,寫出來都是一個顏色。想想李白醉後大筆一揮,一張帶著墨香的紙流芳千古,這個場面換成李白開機開啟word,噼哩啪啦一頓打,存檔搞定,是什麼效果。
“湘兒,有些熱,去拿個冰碗來吧。”我寫了半晌,覺得這屋裡悶悶的,於是想吃點涼的東西。
“這個時候,怎麼想起來吃冰碗?”四阿哥的聲音在門口響起。
“四爺說的是,沒到時候。”我放下筆行禮:“湘兒,去給四爺倒熱茶來。”
四阿哥微一皺眉,沒再說什麼,只是走過來,我聞到了淡淡的酒氣,不禁有些奇怪,他喝酒了?
他看了看我的字,略一點頭:“不錯,有些進步。”
“四爺的誇獎是不輕易有的,看來杜衡這幾日功夫沒有白費。”我儘量笑的不亢不卑。
“這詩經,你最喜歡哪一句?”他把筆放在我手裡,然後握了我的手。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不加思考的脫口而出,然後自己也愣了。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幾千年前的愛情宣言: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當年師兄在我耳邊輕輕說出這句話,讓我解除了最後的防線。每次吵架,他道歉過後,也都會來這麼一條簡訊,因為我百看不厭。
現實的愛情那麼殘酷,更是襯得這誓言分外美麗。無論經過了什麼,我的內心深處都還是盼望有那麼一個人,靜靜牽我的手,陪我看細水長流。
今時今日,這句話對我卻是莫大的諷刺。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四阿哥喃喃地重複道,聲音出奇的溫柔。我想要回頭解釋,卻一下子被他緊緊抱在懷中:“別動。”他低聲說,然後輕輕握著我的手寫了這八個字。
放下筆,他久久沒有說話。屋裡墨香浮動,寂靜無聲,有的只是我們兩個的呼吸聲。如果有人走進來,看到這幅畫面,是不是會誤以為這是一對年輕愛侶?相偎相依,共同寫下了這永恆的誓言。
我狠狠在心底冷笑,一切對我都像這句話一樣,只是諷刺。
又過了半晌,他輕輕扳過我的身子,拿起我的左手,細細看了那疤痕,眉頭皺了一下:“還是下不去?”
我沉默不語,如他所見。
四阿哥伸手輕撫我無名指上的那道紅印:“那天晚上我就看見了,這兒最深。”他突然低下頭,在上面深深一吻。
一個沒有感覺的吻。
四阿哥從懷裡掏出什麼東西,戴在我的無名指上,正好掩了那道紅印。我仔細一看,是個白玉雕成的戒指,上面是兩片杜衡葉子,葉片上的紋理都清晰可見,想是一整塊玉雕琢而成。我雖不會辨玉的好壞,但要沿著這玉本身的紋理雕成葉子,或是根據葉子的紋理來選玉,想來不會容易。
心思不禁一動,我貼身揣著的,也是這樣兩片杜衡葉子,因為下不了決心戴,又捨不得放下,只有尷尬的揣在懷裡。
“很配。”他端詳了一會說道,我這才發現,這玉的顏色,似乎是特意根據我膚色選的,襯得手更加白皙。
還真是用心良苦,是不是對你想要得到的東西,都會如此?
“四爺,您今天喝酒了?”我輕輕摘下戒指:“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