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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讓他看出我滿腦瓜的亂七八糟,我勉強找話題閒聊,什麼現在的中醫沒本事,醫療費好貴。他不吭聲,有一句沒一句的聊天最累,我恨不得托腮甩手,幸好輪到他進去了。
他把身上雜物全摘下取出給我。金項鍊,俗;手錶似乎是名牌,沉甸甸的,他隨手往我腕上一掛,錶頻寬出兩寸餘;一串鑰匙。錢包一直在我處,除了從裡面拿錢,我不好意思偷窺他人隱私,老老實實沒翻過。我坐著無聊,用腳趾捕捉移動的光線。看,他比我有錢,一有事,唯一在旁邊陪著的是我,僅比陌生人稍好。假使我存了壞心,拿著東西腳底抹油,他又從哪裡找回這些東西?我又一次覺得不知所措,縱然爬到某處,又比如今強多少?如果沒親人,在世上孤零零一個人,總有寂寞的時候。
我曾經這樣想過,所以才有鄭向南的往事,起碼我認為他可靠。
不可靠的是我,得隴望蜀。
我嘆氣,誰說沒用,至少,車間那麼多人,他叫到誰,誰敢不來?至於真心實意,哪怕是親人,難保久病床頭無孝子。父親很識相,沒等我和母親生厭,已撒手走了。也許母親說得對,她說過,她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是生了我出來。人的一生,要找到自己願意無條件付出的物件,不易,所以生個孩子也好,可以打發寂寞,找件需要長久操心的事。如果一個人已不需要對任何人負責,離去,也不遠了吧。
我打個冷顫,換隻腳逗陽光。
與其考慮生命的意義此類大論題,不如八紀舒的私事。沒人敢打聽他已婚未婚,包括人事部同事。當然也有夠資格問的人,可那些老奸巨滑,豈會關心這。據說他已為公司服務十年,從毛頭小夥到如今,所以人事檔案照片上他還是個青澀學生,沉著地抿嘴看前方。我們只知道他愛吃菠菜,不吃魚,從不喝酒,喜歡冰可樂,夠凍才好。還有,喜歡唱卡拉ok,每每點左麟右李演唱會,唱完自個盡興了,把衣服一拎,買單走人,因此被他叫去唱k的人,一般都會突然有點事,家裡來親戚了,胃痛,誰想聽他的獨家演唱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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