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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我以警察的方式創作。我所寫的細節都是以事實證據為基礎的,幹嗎要擔心惹上官司?這本書一定會引起公眾的關注,還會吸引很多記者,他們會仔細分析書中所有與紅旗袍案有關的內容的,別指望他們遺漏細節。另外,除了文字,我還有一些吸引眼球的東西呢。”
“你到底還有些什麼底牌沒亮出來?”賈銘問道。
“還記得我在電話裡跟你提到的那些照片嗎?哦,對了,不好意思我忘了早點兒拿出來給你看。當時那個攝影師用了四五卷膠片,對吧?我會把它們全部發表出去的。”說完,陳超拿出照片,攤在桌上。
看上去賈銘用盡了全部意志力才忍住沒去碰桌上的照片。他裝做漠不關心地瞟了一眼,淡淡地說道:“我不知道您說的是些什麼照片。當然,是否發表它們,是您的權利。”
“其實這權利不在我,而在那位攝影師的遺孀。對於一個生活困苦的老婦人來說,發表這些照片換點稿酬,對她維持生計也能有點兒幫助。”陳超舀了一勺湯,然後再次拿起那本《中國畫報》,“知道嗎,我第一次看見這張照片的時候,想到的是《奧賽羅》裡的一段話:‘要是我現在死去,那才是最幸福的;因為我怕我的靈魂已經嚐到了無上的歡樂,此生此世,再也不會有同樣令人欣喜的事情了。’怎麼樣,挺荒謬的吧?不過我後來漸漸理解了你給每個受害者都穿上紅色旗袍的原因。你要記住母親最幸福的時刻,因為那同時也是你最幸福的時刻。公正地說,你殺人的那一刻,或許也想讓那些受害者們體驗那種幸福和美麗吧。
“所以我會作出暗示,讓人們注意到這些照片與紅色旗袍殺人事件之間存在聯絡。有幾張照片上梅老師的旗袍領口是沒係扣子的,而有幾張照片上她是光著腳的,更不用提旗袍相同的款式、面料和做工了。我諮詢了一位旗袍方面的權威專家,他會為我做旁證的。再看看照片拍攝的背景,是一處私家花園。除了最後一位死者之外,其他死者的屍體都是在有花有草的地方找到的。而這種帶有象徵意義的相似性也是不容忽視的。還有,發現第一名死者的那個花壇正對著音樂學院大門!”
“你這明顯是在誤導別人……”
“不,我有必要去誤導別人嗎?”陳超說道,“這座老洋房飯店的前身就是明宅,而當年明宅美麗女主人的照片就能說明一切。我手頭上現在一共有大概八十張照片,除了用在我這本小說裡,我還會提供給報刊媒體一兩張——這樣能引發不少關注吧。還有,咱們給小說起個名字吧,叫《最初的紅旗袍》怎麼樣?我想人們很快就會弄清楚所有細節。骯髒的細節、聳人聽聞的細節、淫靡的細節,到時候最高興的肯定是那些記者了。當然,我也會盡全力幫助他們……”
“陳隊長,我覺得咱們已經沒必要再談下去了。您以談創作講故事為由邀請我來這裡,而我非常耐心地聽完了您的故事。現在您卻忽然開始說起這些莫名其妙的話,甚至指控我是殺人犯。我覺得我沒必要再待在這兒了。我幹了這麼多年律師,知道自己的合法權利。”賈銘盯著陳超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說道,“你完全可以明天拿著逮捕令來抓我,無論是在開庭前開庭時還是開庭後,隨你便。”
“賈先生,先別走,”陳超做了一個手勢,示意對方耐心點兒,“我這本小說還有個賣點沒跟你講呢。為了給故事增加一些浪漫色彩,我會把對夏小姐的採訪內容也加進去的。”
“什麼?你去見了夏季?!”賈銘看上去很是驚訝,“好吧,也是。為了西九區那個案子,你們什麼都幹得出來!”
“不不不,你誤會了。一個成功律師和一位頂級模特兒之間的愛情故事是這本書的賣點之一。”
“我告訴你,你這麼幹是徒勞的,我們很早以前就分手了。不論你的書是小說也好紀實文學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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