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頁(第2/2 頁)
待那個女生走後,王銘還是陰沉著臉。他這人,其他的什麼都好說,就是對辦案一絲不苟。
&ldo;好了啦,不是快真相大白了嗎&rdo;
&ldo;不對。&rdo;王銘低頭沉思狀。
&ldo;什麼不對&rdo;
&ldo;程思闕頂多是兇手之一。&rdo;
&ldo;兇手之一&rdo;
&ldo;我之前說過,要完成這種乾脆程度的碎屍任務,像程思闕那樣的女生絕對辦不到。況且,她出來的時候,只是一副凌亂。如果肢解屍體,怎麼可能不沾到一絲血跡&rdo;
&ldo;那她還有同夥&rdo;安默不解道。
對於這個,她就不懂了。女生真的辦不到嗎
&ldo;或許有,也或許安默,你先回去吧,待會兒宿舍該關門了。&rdo;
安默看了看手機,已經快十一點二十六了,還有四分鐘就關門了,她立即拔腿跑起來,同時大聲說道:&ldo;再見,明天見。&rdo;
王銘看見她慌慌張張離開的身影,一掃之前的陰鬱,唇角微微勾起一抹微笑。
今天也不吵著要看他的精分體了。
王銘第一次對自己的精分體產生了好奇,晚上他特意開啟了攝像機,但是第二天醒來,卻發現裡面什麼都沒有拍到。
真是狡猾,居然刪除了,還不讓自己看。
第二天,照樣一個週末。
王銘早上告訴安默,說手機的簡訊息顯示,的確是程思闕將張婷婷約到小樹林,說兩人要來一場戰鬥。輸的人,自動離開高躍、放棄讀研。
看到這條短訊息,程思闕放棄抵賴。但是,她仍舊一口咬定自己沒有殺人,她只是和張婷婷打了一架。張婷婷來自北方,比她高,比她力氣大,最後她輸了,所以走的時候一肚子氣。
後來張婷婷莫名失蹤,她怕事情牽連到自己,所以並沒有向警方反應這個情況。那之後,她不想再待在學校,所以就找了工作離開了。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