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六點的聚會(第1/2 頁)
翌日,清晨六點的時候。
太陽還沒完全升起的時候,林星極和王二苟兩人又被老王的慘叫聲吵醒了。
老王的慘叫,方圓幾里都能聽到。
他老婆拿著洗衣棒一邊往老王身上打一邊大罵:“你個老東西還不趕緊起床?鬧鐘都響了這麼久了,你耳聾了是不是?!”
“別打了別打了”老王抱頭慘叫,身子往後縮著。
他的話落,他老婆的洗衣棒抽得更猛了,邊打邊罵:“都六點鐘了,你這廢物還在睡懶覺,不打你打誰?!!”
“老婆我錯了別打了別打了啊啊啊啊啊”老王慘叫著縮到了牆角里。
老王因關鬧鐘晚了一秒,就被他老婆暴打。
老王住三樓,每次他慘叫的時候整棟居民樓的人都能聽到。
此時整棟樓的人都被吵醒了,要是講道理有用的話,很多人早就到老王門前理論了。
王二苟脾氣不好,被吵醒了當場就罵娘了,坐在床上破口大罵。
“媽的,這兩口子隔三差五就要這麼鬧一回,搞得雞犬不寧,不讓人安生,他媽的!”
“這老王也真夠慫的,被老婆家暴成這樣了屁都不敢放一個,要是我的話,我早就告得那老孃們傾家蕩產了!”
聽著王二苟的叫罵聲,林星極躺在床上揉了揉眼睛,疲憊的拿出手機看了眼。
現在也不過剛好六點鐘而已。
林星極是凌晨兩點半入睡的,也就是說只睡了3.5個小時就被吵醒了。
王二苟罵罵咧咧著,拿著牙刷等洗漱用品出門了。
林星極在床上躺了幾十秒才慢吞吞的爬起來。
起來後帶著疲憊開始做早餐。
他這麼困為什麼還要起床呢?
因為每天六點起床是林星極做人的原則。
就算五點睡覺,只睡一個小時,他也還是會六點起床,不要問為什麼,因為這是一種態度。
從林星極記事起,他就沒睡過一個懶覺,儘管起床沒什麼事幹,他也還是會準時六點起床。
睡眠不足的話可以睡午覺補回來,但就是必須每天早上六點起床。
只因曾經有個女孩跟林星極說,如果你能每天早上六點起床,連續十年,那我就嫁給你。
這句話林星極一直記著,儘管她死了。
從七歲那年開始,他就一直堅持著六點起床。
就這樣連續了十年,到了17歲的那年。
本以為可以如約。
本以為可以西裝革履,抱著一束花,走進禮堂迎娶她。
遺憾的是,那一束花,最終只能放在她的墓碑前。
雖然她死了,但六點起床已經成了林星極的習慣。
並且六點起床這個習慣已經持續了二十年。
只要不是昏迷,那麼清晨六點,林星極就會準時睜開雙眼,這個生物鐘像刻進了dNA裡。
逐漸的,這已經不是一種習慣了,而是一種態度,認真的態度。
王二苟刷完牙洗完臉,然後在小區裡狂奔,開始了他的晨跑運動。
等他跑了幾圈,等他大汗淋漓回來的時候,林星極已經做好了早餐。
林星極把煮好的白粥倒在碗裡,分成了兩份。
王二苟拿著毛巾走進來,坐在餐桌前,端起他的那份就埋頭苦幹。
一碗滾燙的白粥,僅幾分鐘,就被王二苟造得一乾二淨了。
這傢伙像是沒有燙覺,端起碗就往嘴裡倒。
三兩下的吃完喝完,然後一抹嘴。
王二苟拿起手機又出門了,像平常一樣,去給他女神買早餐了,然後再去公司上班。
林星極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