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證人反水了(第1/2 頁)
“縣太爺!前幾日我進城賣鴨子,到秦老漢那裡吃餛飩,聽說我家老六回高郵了,心裡疑惑……老六這廝還有臉回來?”
“老爺您不知道,老六最不是東西!當初我家老太爺偏心,分家的時候給他分的最多。”
“後來他帶兒子去治病,臨走的時候把房子給外八道的親戚都不給我,我是他堂兄啊!您說……”
晏老四咬牙切齒地絮絮叨叨。
縣令曾博山額頭青筋一跳,“說重點!”
本官還管你怎麼分家呢!
“是!是!”晏老四縮了縮脖子,“我就打聽著去了平安坊,在晏家附近觀察,想看看老六到底混得怎麼樣,結果就遇到了陳湛。”
“陳湛見我儀表堂堂,問我是不是認得晏鶴年,跟他是什麼關係……那我能說老六好話?當然痛斥這廝不是東西。”
“陳湛說老六騙了他一套宅子,他想出口氣,讓我做個證,就說老六以前認識高郵湖水匪。我記得老六跟他爹進高郵湖放過鴨子,那也算識得吧?”
他的話說到這裡,公堂上的人臉色都變了。
晏鶴年笑了。
果然還得是晏老四!
原本成竹在胸的陳湛雙目圓瞪:“你說什麼?你明明說晏鶴年從小不學好,跟水匪稱兄道弟!”
縣令曾博山拍了拍驚堂木,喝道:“不得咆哮公堂!晏松年,你繼續說。”
“是!他是不學好啊!花了家裡的錢讀書,就學會了淘氣!”
“陳湛答應事後給我十兩銀子的好處費,我辛辛苦苦養大一隻鴨子才掙多少?縣太爺,將心比心,換作是你……”
“啪!”
曾博山重重拍了驚堂木。
什麼叫“換作是你?”,誰跟你“將心比心”,這什麼人啊!
陳湛也怒火中燒,這什麼人啊!
收了錢還能反水的?!
“我還沒收到錢呢!我就是養鴨的,識字不多,也不知道證詞上寫的什麼!”晏松年委屈地說,“縣太爺要為我做主啊!我要是說謊,就讓我下輩子做鴨!”
……夠狠。
曾博山眉頭緊皺,現在人證反水了,物證又顯得過於單薄,但事關勾結水匪的大案,又不能輕易放過……
他看向晏鶴年,沉聲問:“你說你之前帶兒子在外尋醫問道,又說你買鬼宅是懂道術。你在哪裡學道?都懂哪些?”
說到道術,晏鶴年就更不慌了。
“回縣尊,我是在茅山學的道術。驅邪祈福,算命問卦,都會一些。”
曾博山點點頭,問:“那你算到自己有牢獄之災嗎?”
“沒有!”晏鶴年肯定地說,“近來我卜得一卦,水山蹇、險阻在前,利見大人,貞吉。想來就預示著我會遇到小人險阻,但能遇到大人這樣明辨是非的好官,安然無恙!”
陳湛連忙插嘴:“巧言令色!大人,他的意思是,你若不幫他,就是不明是非的昏官!”
曾博山瞟了陳湛一眼,輕飄飄地說:“按證人晏松年所言,是你出錢收買他做偽證誣告。《大明律》,‘凡誣告人,而所誣之人已決者,反坐以死;未決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役三年。’你可知罪?”
陳湛慌了,“我,我……不是我告的啊!對,我就是告他詐買房屋。什麼勾結水匪,是晏松年說的。至於查出贓物,是官府衙役乾的,與我無關!”
說完,他也鎮定下來。
好險,差點把自己陷進去。
主簿吳世仁也幫腔:“昨夜有盜賊上門尋晏鶴年,整個平安坊的人都知道……晏鶴年自己喊有賊呢!就算有人出告,也是出於公義,不算誣告。”
“陳湛是秀才,有功名在身。可恨這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