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新的案子(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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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倫站在後廚的取餐口前,可是目光卻一直放在肖克這裡。
確切的說,是放在肖克這邊的喬身上。
一般的獵人她不擔心,那些混蛋可沒辦法吸引自己的女兒。
可是這個新來的不一樣,年輕還帥氣,更是有拿得出手的戰績。
天哪,哪個瘋子會去正面屠殺一個吸血鬼巢穴?
就算是戈登這樣偏執且瘋狂的吸血鬼獵人,也只會選著白天趁吸血鬼睡著偷襲,或者慢慢的尾隨獵殺。
埃倫可不想自己的女兒,找一個瘋狂的獵人伴侶。
不,就連和獵人沾邊都不行。
看著女兒開心的笑容,埃倫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
雖然平時女兒對客人也是笑臉相迎,但卻從來沒有這麼發至內心的開心。
不行,要想個方法支開這個肖克!
“叮叮……”
就在埃倫走神的時候,廚房裡的鈴鐺被人按響。
緊接著一個瘦弱卻留著一頭亞麻色長髮,整個人就好像樂隊打雜的一樣的男子,穿著骯髒且滑稽的圍裙喊道:
“埃倫,給我一瓶冰啤酒。”
埃倫順手拿了一瓶啤酒給他,但目光依然看著肖克的方向。
廚房裡的男子趴在餐檯上喝了口啤酒,好奇的順著埃倫的目光伸出了頭。
下一秒他縮回了腦袋,用壓抑的聲音罵到:
“法克,他怎麼會在這?”
男子的話吸引了埃倫,她好奇的問到:
“阿什,你認識他?”
“肖克,肖克·奈爾斯,斯坦福大學的天才,上次聽到他的訊息時,他在準備博士論文。”
阿什探頭探腦的看向肖克那邊,他經常突的一下縮回腦袋,就好像受驚的兔子一樣怕肖克發現,
介紹完肖克的成就後,他看著面色複雜的埃倫問道:
“他不應該出現在這裡,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
“戈登帶他來的。”
埃倫的臉色複雜:
“戈登說他在夜晚正面突襲了一個吸血鬼巢穴,並且幹掉了所有吸血鬼。”
這話讓阿神張大了嘴巴,一副目瞪口呆的樣子。
吸血鬼很弱嗎?當然不是。
這些嗜血的怪物可以在三英里以外就聽到人類血管內血液流動的聲音,速度比一般的汽車還快。
雖然舉起一輛汽車有些誇張,但盡全力還是能夠掀翻一輛車的。
吸血鬼擁有超強的聽覺,敏銳的速度,和強悍的力量,甚至對於陽光只是討厭,而不是畏懼。
目前獵人們收集到的資訊,只有砍掉腦袋才能讓這些怪物徹底死亡。
除此之外只有死人之血,能夠讓他們變得虛弱無力。
可槍械的子彈裡裝不了死人之血,如果利用染血弩箭的話,不是偷襲的情況下,以吸血鬼的速度很容易躲開弩箭。
至於砍掉腦袋,極少有獵人可以在正面敵對的時候單挑吸血鬼。
絕大多數獵人都是設定陷阱,或者尋找落單的血鬼,一隻一隻的殺掉。
以此來對吸血鬼巢穴散佈恐懼,用恐懼擾亂吸血鬼的陣腳。
所以說,正面突襲吸血鬼巢穴的壯舉,可不是誰都能做到的。
而阿什記憶中的肖克,只是一個瘦弱的書呆子而已。
甚至他能記得肖克,是因為他曾經欺負過肖克。
然後被肖克的姐姐,一個可怕的女人爆了。
雖然他是加州理工的學生,但那次和斯坦福的聯誼,是他一輩子都不想記起的恥辱。
“法克,到底發生了什麼?”
阿什低聲咒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