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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首先注意到的是敘述語調的變化‐‐
當夜便開了一個王公大臣會議,想決定那一個是王的頭,但結果還同白天一樣。並且連鬚髮也發生了問題。白的自然是王的,然而因為花白,所以黑的也很難處置。討論了小半夜,只將幾根紅色的鬍子選出;接著因為第九個王妃抗議,說她確曾看見王有幾根通黃的鬍子,現在怎麼能知道決沒有一根紅的呢。於是也只好重行歸併,作為疑案了。
到後半夜,還是毫無結果。大家卻居然一面打呵欠,一面繼續討論,直到第二次雞鳴,這才決定了一個最慎重妥善的辦法,是:只能將三個頭骨都和王的身體放在金棺裡落葬。
這是人們所熟悉的魯迅式的嘲諷的筆調。&ldo;以頭相搏&rdo;的復仇的悲壯劇變成了&ldo;辨頭&rdo;的鬧劇,而且悲壯劇的意義和價值要由鬧劇來確認。於是,出現了&ldo;三頭並葬&rdo;的結局。從國王這一邊說,至尊者與&ldo;大逆不道的逆賊&rdo;混為一體,自是荒誕不經;從黑的人和眉間尺這面看,與自己的死敵共享祭拜,也是透著滑稽。這雙重的荒謬,使復仇者與被復仇者同時陷入了尷尬,也使復仇自身的價值變得可疑。於是,原先的崇高感、悲壯感此時全化作了一聲笑,卻不知該笑誰:連讀者也一起落入困境。
這樣,彷彿出現了兩個調子:悲壯的與嘲諷的,崇高的與荒謬的。這時人們才發現,後者早已存在,至少作為一種時隱時現的不和諧的旋律存在於悲壯而崇高的復仇之歌裡‐‐前述無論是黑的人還是眉間尺唱的&ldo;奇怪的歌&rdo;裡莊諧雜糅所形成的內在的緊張其實是一個象徵和暗示。於是,一段曾被我們忽視的描寫引起了注意:小說第二節,當眉間尺&ldo;頭也不回地跨出門外&rdo;,走上復仇之路時,他卻意外地遇到了障礙‐‐
轉出北方,離王宮不遠,人們就擠得密密層層,都伸著脖子。人叢中還有女人和孩子哭嚷的聲音。他怕那看不見的雄劍傷了人,不敢擠進去;然而人們卻又在背後擁上來。他只得宛轉地退避;面前只看見人們的背脊和伸長的脖子。
這是我們從魯迅作品中早已熟知的&ldo;看客&rdo;:眉間尺遇到&ldo;無主名無意識的殺人團&rdo;了。而且很快就陷入其中:乾癟臉的少年扭住了眉間尺的衣領,不肯放手,說被壓壞了貴重的丹田,&ldo;閒人們又即刻圍上來,呆看著,但誰也不開口;後來有人從旁笑罵了幾句,卻全是附和乾癟少年的。眉間尺遇到這樣的敵人,真是怒不得,笑不得,只覺得無聊,卻又脫身不得&rdo;,而且,如果不是黑的人及時出來解圍,眉間尺的復仇差點兒要敗壞在這看客的糾纏之中。看來,這些看客並不是偶然地出現在復仇者(黑的人、眉間尺)與被復仇者(國王)之間的。
在小說的最後,當復仇者與被復仇者同歸於盡時,他們(永遠是複數存在)終於作為主角出場。不知是否有意的嘲弄,神聖的&ldo;復仇&rdo;最後變成了&ldo;大出喪&rdo;。而群眾(我們還記得魯迅說他們&ldo;永遠是戲劇的看客&rdo;)則把這&ldo;大出喪&rdo;變成&ldo;狂歡節&rdo;:&ldo;城裡的人民,遠處的人民&rdo;都一起&ldo;奔來&rdo;,&ldo;天一亮,道上已經擠滿了男男女女&rdo;,名說&ldo;瞻仰&rdo;,實為看&ldo;熱鬧&rdo;。當&ldo;三個頭&rdo;裝在靈車裡,在萬頭攢動中,招搖過市時,復仇的悲劇(喜劇?)就達到了頂點:當年魏連殳尚可以&ldo;在不妥帖的衣冠中,安靜地躺著&rdo;,&ldo;冷笑著這可笑的死屍&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