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敲定(第1/2 頁)
曾呈春的心思是複雜的。
他當然想要這四十兩銀子,可曾榮和曾華畢竟是他的親生女兒,說不好聽點,他這行徑和賣女兒有什麼區別,且還是一次賣兩個,賣得還不是一般的遠,從此後,想見一面怕是難了。
因而,此時的曾呈春心裡多少有著點對女兒的愧疚和不捨。
可相對於這點愧疚和不捨,他更想要的仍是那四十兩銀子,有了這筆銀子,家裡所有的難題都可以解決了,不但能買兩畝地,還能給老大娶親供老二唸書。
可為了不讓女兒記恨他,同時也為了給主家留下一個好印象,他不能表現得太過直白,他想用這點可憐的父女之情來留住女兒對他以及對這個家的掛念。
可惜,田水蘭沒明白他的心思,見他拿著契約的手哆嗦起來,一會看看曾榮一會又看看曾華的,以為他要反悔或者說他想留下曾華什麼的,忙推了他一下,急切地對丁婆婆說:“按,按,我們這就按,我當家的就是不捨得兩個孩子,辛辛苦苦養大的孩子說走就走,哪個當爹當孃的不難受?”
說完,她也擠出了幾滴眼淚,上前想攬住曾華,曾華甩開了她,送了她一個鄙視的眼神並懟了她一句:“娘,你賣我,賣我大姐時怎麼不說這話?”
“這孩子,那會不也是沒法子麼?算了,你還小,跟你講不清這些。記住了,去京城後要聽大姐的話,不可任性,不可躲懶,有了銀錢也別瞎花,給你二哥攢著,他要念書要科考還要娶親,花錢的地方多著呢。”
田水蘭已經盤算好了,不分家,他們手裡有四十兩銀子,還有這銀項圈和這綢子布都能拿去換點銀子,刨去老大娶親的費用,還能買個兩三畝地,正常年景下,一家人吃喝應該是夠了,若是趕上好年景,說不定還能有點富餘。
退一步說,即便幾年後家裡日子仍是沒有起色,可只要她當家的開口,就算曾榮不顧念她,還能不顧念阿富和阿貴兩個?
因此,她才會叮囑曾華一聲,這話同時也是說給她男人聽的,讓他趕緊把手印按了,以後的好處肯定少不了,想要女兒,她再給生一個就是了。
“要不,阿榮,你一個人去,把阿華留下來?”曾呈春試探著問。
他也是剛反應過來,曾華是曾榮一手帶大的,感情不比別人,有曾華在,曾榮肯定割捨不下這個家的。
再則,有曾華在,家務活正經能幫上不少,他也能騰出手來好好打理打理田裡的活。
“不行,阿華必須跟我走,你們要不同意,這些東西就別想留下。”曾榮的語氣裡有著不可質疑的強勢。
“是啊,我們老夫人對阿華也是心疼得緊,說這個小姑娘不是一般的靈秀,窩在這鄉下可惜了,正好去了城裡和她姐姐還有一個伴,否則,我們老夫人還擔心阿榮姑娘想家在京城待不住呢。”丁婆婆說完看了族長一眼。
族長接到示意,忙對曾呈春說道:“大春,為了孩子好,你還是按了這個手印吧,別人想找這樣的機會還找不著呢。”
“可不是這話,阿華不去的話,就讓我們阿月去吧,我們阿月正好和阿華年歲相當。”曾呈秋忙提了出來。
“還有我們家阿雲呢,這位什麼丁婆婆,你們主家還要不要人,我跟你們講,我女兒也不錯,和阿榮一般大,兩個人經常在一起做事。”曾呈夏也陪笑問道。
“不了,我們主家一來是為了報這份救命之恩,二來是看阿榮阿華兩個孩子聰明和善,這話我一來就說過了,阿榮她爹孃若是同意呢,我們就帶她們走,若是不同意,我們也不能勉強,我們主家不缺人。”丁婆婆的臉有點繃不住了,覺得這曾家三兄弟有點太不識相了。
唐婆婆見丁婆婆沒有把話說清,強調了一句,“這二十兩銀子是按了手印後才能給你們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