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糾纏(第2/2 頁)
?”
祝展鵬推脫,讓案件走向了另一個方向。
更為重要的是,大理寺稽查時並未在藥店發現納玉。
若是人贓並獲,案件可以直接了結。
但在此時,還需要費幾番心力。
裴紹相信王福疇,對方沒可能沒事找事。
但裴紹也不杜絕祝展鵬提及的這種可能,祝展鵬或許確實屬於暫時保管,案情涉及到了第三方,。
“你來敘說!”
王福疇稍皺了眉頭,隨即看向李鴻儒。
有他們的地位,此時李鴻儒才能坐著說話。
若是沒有後臺,李鴻儒便要硬生生吃這道虧,便是想鳴冤擊鼓,也會難度重重。
而隨著時日的過去,想要探查清楚案件更是沒了可能。
此時他們是主動方,李鴻儒也需要將一切涉及的證據變得更有利於他們,免於陷入被動。
“裴大人三日前斷完夜魔衍妖僧一案,恩師見我有幾分緣分,將我收入門下,當時贈予了一枚納玉於我。”
李鴻儒起身,站到堂前,開始不急不慢敘說。
“承受那妖僧佛法衝擊,我大病初癒之下不免也是四處走動,待得見到祝氏藥店,不免也想進去看看增長一番見識。”
“只是不曾想從內堂出來時,正好撞見我大哥李旦練武受了重傷,躺在了地上。”
“我當時身上沒有錢財,只得將納玉作為抵押,要了那壇大藥酒。”
“此後,我隨大哥回了家中,待得湊了錢財,又迅速朝著祝氏藥店奔行而去。”
“這其中的時間只有三小時,但當時的祝氏藥店沒有祝展鵬的身影,待得近一小時後,我才見得他,贖回納玉。”
“此後,我便在家中讀書,直到今天去恩師所在處拜師。”
李鴻儒侃侃道來。
他講述與祝展鵬較為接近。
但李鴻儒亦提及了幾個關鍵點。
除了在祝氏藥店有過抵押行為,他的納玉沒有與其他人碰觸的經歷。
時間很短,案情必然發生在祝氏藥店。
他更是提及了祝展鵬的活動時間。
“大膽祝展鵬!”
“請大人明察,洗清小人身上冤屈啊!”
裴紹大喝一聲時,祝展鵬已經連連在地上磕頭。
這讓他眉頭皺起。
祝展鵬顯然是個見多識廣的老油條,完全配合審訊,但又將自己摘身事外。
若李鴻儒敘說沒有失誤,案情必然發生在那四小時中。
他看著手中燒掉部分的假納玉。
這是此時手中唯一的證據。
有王福疇等人的關係,他審案時自然不會偏向於祝展鵬的引導。
“四小時內,要完成觀摩和製假,在那處區域能做到這種要求的人不多。”
裴紹稍做思索。
半響,他低聲叫來一個錄事。
待得錄事將資料找來,翻動書頁之後,他頓時點上了兩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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