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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立大學讀一門相關學科。於是,1963年9月,我這個在布魯克林和長島長大的小夥子便啟程前往幅員遼闊的國度的中部。
一抵達博茲曼,我便體驗到前所未有的文化衝擊。
我在早期的一封家書中寫道:&ldo;請接受來自蒙大拿的問候,在這裡男子漢就是男子漢,膽小鬼就得提心弔膽。&rdo;正如蒙大拿似乎擁有我心目中西部邊疆的全部陳規陋習和陳腐思想那樣,我給當地人的印象也是個標準的東部人。我參加了一家聯誼會的當地分會,其成員幾乎清一色是當地小夥子,因此我顯得很不自然。我喜歡戴黑色帽子,穿黑色服裝,蓄著長長的連鬢鬍子,活像《西城故事》中的人物,而當時像我這樣的紐約人給人的印象就是如此。
於是我充分利用了這一點。每每出席社交聚會,本地人都會穿西部服裝,跳兩步舞,而我前幾年一直滿腔熱情地收看電視上查比&iddot;切克的舞蹈教學節目,對扭腰舞的一招一式都很熟悉。由於我姐姐阿倫比我大四歲,她很早就把我當成她的練習舞伴,因此我很快成為整個大學社群的舞蹈教練。我的感覺就像是一位傳教士進入了一片從未聽說過英語的窮鄉僻壤。
我的學業情況一直不太理想,而現在因為把精力都集中在其他事情上,成績更是一路滑坡。我早就在紐約的一家酒吧當過看門人,但是在蒙大拿這地方,法定飲酒年齡是21歲,這實在令我失望。不幸的是,我並沒有讓它對我有所妨礙。
我第一次與法律產生衝突的經過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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