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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兇手。
到了80年代中期,行為科學科已經分拆成行為科學教研科和由我擔任罪犯個性側寫專案主管的那個科,即行為科學調查支援科。除了我負責的專案以外,調查支援科還負責兩個重要分支專案:一個是暴力罪犯拘捕專案,吉姆&iddot;賴特已經接替鮑勃&iddot;雷斯勒出任負責人;一個是工程服務專案。羅傑&iddot;迪普擔任教研科科長,阿倫&iddot;斯莫基&iddot;伯吉斯擔任調查支援科科長。(他與安&iddot;伯吉斯並無什麼關係,不過她丈夫艾倫&iddot;伯吉斯與我們合寫了《犯罪分類手冊》。弄清楚了吧?)
雖說我的工作富有挑戰性且耗費了我很大精力,我卻從中獲得了一種滿足。幸運的是,我一直能夠避免邁出幾乎每一位欲在局裡不斷晉升的人不得不邁出的那一步:行政管理。到了1990年春天,情況有了變化。我們正在召開科室會議時,斯莫基&iddot;伯吉斯突然宣佈說,他不久就要從科長職位上卸任退休。後來,新任副局長助理戴夫&iddot;科爾把我叫進他的辦公室,詢問我的意向如何。他曾是我在密爾沃基外勤站時的小隊長,同時也是特種武器攻擊小隊的同事。
我告訴他,我感到極度疲倦,對一切都感到厭煩,正在考慮申請去一個遠離鬧市的處理暴力犯罪的辦公室工作,並在那兒結束我的職業生涯。
&ldo;你不該這樣做,&rdo;科爾告訴我,&ldo;你去那裡會一事無成的。你作為科長能夠做出更大的貢獻。&rdo;
&ldo;我不知道該不該擔任科長一職。&rdo;我告訴他。我早已在履行科長的許多職能,同時起著機構儲存器的作用,因為我在這裡供職已經很久了。但是處在職業生涯的這一階段,我是不願意陷入繁雜的行政事務之中的。伯吉斯是一位出色的行政人才,擅長排除各種幹擾,以便讓我們這些替他工作的人能夠有效地發揮自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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