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有人拱火(第2/2 頁)
幾個人面面相覷,張威突然說道:“今天上午的事,他媽的邪乎,走,咱們去找書記鎮長去。”
上樓,敲鄭勝利的門,無人回應,通訊員說鄭勝利午休一會兒就走了。
幾人來到苗慧的辦公室。
剛才徐大剛給苗慧打了電話,說上訪的事情調解處理了,黃毛和光頭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保證以後不再鬧事。林曉傷人的事情不再追究。
這是一個勉強能夠接受的結果,林曉如果沒有打人,苗慧一定會將這件事調查到底。既然群眾情緒平穩了,穩定壓倒一切,這件事暫時告一段落。
見張威等人怒氣衝衝的進來,苗慧問道:“張主任,你們幾個有事?”
“有事?”
“說。”
“要是有人再公然侮辱你,我們鎮裡幹部是該管還是不該管?”
“什麼意思?”
“林曉剛才被縣公安局的幾個人抓走了。”
“為什麼?”
“上午的事,因為救你的事。”
“不可能,剛才徐大剛已經給我彙報了,暫時安撫了群眾情緒,過後鎮裡調查六馬村的救災款發放情況。”
“苗鎮長,那是派出所的意見。這件事有人捅到了縣紀委,縣紀委在牽頭處理這件事。不信你問問。”
苗慧打了幾個電話,面色凝重的說:“你們幾個下去吧,我知道了。”
“苗鎮長,真的讓林曉住進去。你要是不管,我們幾個要組織鎮裡幹部全部罷工了,要是還不能公正處理,我們也去集體上訪,我們要是上訪可不光是往縣裡市裡。”
苗慧一拍桌子:“張威,你是老黨員,老資格了,敢說出來這樣的話?你們各自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不管什麼結果,不準宣傳,不準鼓動幹部挑事,明天正常上班,那個敢胡來,我苗慧絕對不饒。我這就去縣裡問問情況。”
······
夜幕降臨,一輛警察沙沙的行駛在通往拘留所的路上。
車門開啟,兩個警察押著林曉從車上下來。
辦理的關押手續以後,林曉交出手機,鑰匙,不多的現金,解下腰帶,去掉皮鞋上的金屬標誌。在拘留通知書上籤了字。
“我有一個請求,拘留通知書不要寄到我的家裡。寄到單位就行了。”林曉知道辦案程式,人被拘留以後,要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或者單位。
父母年邁,唯一令他們驕傲的兒子被拘留,他們接受不了。
“好,我們答應你,不通知家屬。”辦案警察說。
“謝謝。”林曉一絲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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