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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羞恥的話,也就紀流琛會對她說,應聽雨拼命咬住下唇不理他。
紀流琛卻沒想放過她,他抓著她的手,飛快地向下移動,放在了自己那早已漲的難受的部位。
應聽雨原以為紀流琛只是嘴上說說,沒想到他居然真的這麼做了。她嚇得面紅耳赤,剛想收回手,紀流琛的唇就吻了上來,讓她瞬間失去了理智……
☆、078 愛情太危險!
潮濕發臭的小巷子裡,連月光都吝嗇照到這裡。長長的巷子深處靜得嚇人,只有一盞昏暗的路燈,從頭頂照向了小巷另一頭。
這麼多年沒有回過這裡,應聽雨都快忘了,自己生活了十八年的&l;家&l;到底是是什麼樣子的?
白色發灰的牆壁上爬著很多的青苔,因為常年不見陽光,青苔上顯得濕漉漉的,發出一股子難聞的味道。
天很黑,應聽雨沿著小巷一直往深處走去,那裡有一幢破舊的房子,二樓靠邊的那一戶,是她從小到大的噩夢!
巷子很偏僻,加上人煙稀少,走在裡面讓人感到心慌。
但從很小的時候,應聽雨就學會了一個人從這條嚇人的巷子裡獨自穿行。
小學的時候還好一些,下午放學後,走過這裡的時候還是白天。
到了初中,因為學業加重,學校有了晚自習,所以應聽雨每天八點以後才能回家。
那時候的八點對於一個初中生來說已經是很晚的時間了,每一次走過這條小巷子的時候,應聽雨都低著頭不敢看四周,像頭受驚的小鹿,埋頭跑過這條巷子。
一開始,應聽雨因為害怕,還想讓蘇眉到巷子口接自己。只是她前一天說完之後,蘇眉第二天就把這件事忘得一乾二淨。從那以後,應聽雨就再也不奢望她的母親能像其他人的母親那樣,把孩子放在心上。
雖然很害怕,但是每一次應聽雨都安全到家了,直到初三那一年,夏天的一個晚上。
不管過去多少年,應聽雨都無法忘記那一個晚上發生的事情。
初三的應聽雨已經出落的亭亭玉立,是學校公認的美女,也有不少情竇初開的同學給她遞情書,表達好感,但是應聽雨都沒有理會。
後來有一天,應聽雨被學校附近的一個流浪漢盯上了,那個流浪漢一直尾隨應聽雨到了這條小巷子裡。
走到一半的時候,應聽雨就覺得有人跟著自己,她害怕的加快了腳步。
只可惜那流浪漢跑得比她快,立馬衝上來就抓住了她,還一把把她按到了地上,拼命撕扯她的衣服。
那一瞬間,應聽雨真的是嚇壞了,驚懼之中,她掏出了自己一直以來藏在書包側邊口袋的小水果刀,下意識就朝著那個流浪漢背上捅了下去。
水果刀不大,傷口不是很深,雖然不至於致命,但是也足以讓人痛的打顫。
那流浪漢興許沒想過眼前弱不經風的小姑娘居然這麼狠,被捅了一刀之後,摁住傷口就落荒而逃了。
嚇跑了那個流浪漢,應聽雨自己也一身狼狽,坐在地上好一會才反應過來剛才發生了什麼,嚇得她立刻丟掉了手裡的水果刀,抱著自己的書包慌慌張張地逃回了家裡。
那時候的應聽雨臉色煞白,害怕的連眼淚都流不出來,只想逃回家躲起來,有一個人能給她一個安慰的擁抱,拍拍她的背告訴她一切都過去了……
只是很不幸,本應該最心疼她的母親,卻因為剛跟自己沒良心的老公吵了架,居然連自己女兒情形不對勁都看不出來,只知道躲在房間裡砸東西,連一個眼神都吝嗇於給那一刻最脆弱的應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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