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bo peep or oh!?(第1/3 頁)
一月二十八日
前往bc電視臺的路上迅速而穩健的行駛著一輛保姆車。而車上,九位青春靚麗的女孩在車內嘻嘻哈哈,似乎一點都沒有因為接下來的舞臺而緊張。
正是少女時代。
而保姆車前排,坐著一個格格不入的……男人。
“為什麼我非坐你們的保姆車啊!”坐在前排的林藝卯無奈道,九個各有特色的女孩,他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想在車上睡覺,偏偏女孩們又吵得要死。
大意了啊!
因為答應了少女們要來音樂中心現場為她們迴歸的初舞臺加油,於被九個轟子連拉帶拽的弄上了她們的保姆車。
臥槽,這要是讓少女時代的女粉看到了,不得把他給整懷孕了?
韓國這個國家,不,可以說整個世界的娛樂粉絲群體,女性始終佔據大多數。
尤其是韓國,不管男女團或是lo歌手,基本都是由媽媽粉組成。
“呀,跟我們九個美少女坐在一輛車裡,是你的榮幸!”崔秀英不客氣道。
“對,司機都被我們趕到後面那輛車裡了!”金泰妍指了指後面的車道。
林藝卯一副身無可戀:“所以啊,為什麼要做出把司機趕下車讓經紀人開車的事情啊!這不是得讓別人誤會了嗎?”
“不,經紀人哥哥不會告狀,司機不保險!”林允兒道:“實在不行,oppa等下裝我們的經紀人吧!”
“呵,你昨晚怕是失眠了,想都別想!”林藝卯不屑道,裝經紀人?虧她想的出來!
車內一片鬧騰。
而兼職司機的經紀人大叔看著林藝卯一臉同情,能被這群轟子纏上,日子想必過得很艱難吧……
事實也是如此,林藝卯自v製作完成後,就沒有一天過得清靜的,一週七天每天被九個女孩拖著輪流逛街,還順便充當搬運工,幫女孩們拿東西。
林藝卯很想找李秀滿,趕緊給他搬家,少女時代的鄰居不好做啊!
“oppa,聽說今天t-ara也會來打歌哦!”sunny故意大聲道。
“哦?!”林藝卯一下來了精神!
那六個漂亮妞他早就想見見了,bo peep bo peep的小貓舞可太可愛了!
“你看!一提到t-ara就來了精神!”sunny大聲舉報!
“咳,我這不是也好久沒見過仁靜了嘛,有點想念。”林藝卯乾咳一聲道。
“oppa,你覺得bo peep bo peep好聽還是oh!好聽?”金孝淵問道。
林藝卯一汗,金孝淵這是要搞事情啊,要他選的話肯定選中毒性更強的《bo pepp bo peep》,不過從專業角度來看,《oh!》無論歌曲還是舞蹈都不是《bo peep bo peep》能比的。
“肯定是《oh!》啊!”林藝卯違心道,《bo peep bo peep》的確是他現階段最喜歡的kpop,但是在這裡,他最喜歡的歌要麼是《e》要麼是《oh!》沒得選!
“oppa可是很喜歡t-ara呢!他親口跟我說的!”sunny開啟連續搞事模式。
“我那時不是不知道你們是少女時代嗎?”林藝卯嘴硬道。
林允兒湊到林藝卯脖子後面,幽幽道:“oppa,你比較喜歡少女時代還是t-ara呢?”
“呀,坐回去把安全帶繫好!”林藝卯感覺脖子癢癢的,一把把林允兒的小腦袋按了回去。
“哼,那你告訴我們!”林允兒繫上安全帶道。
“t-ara很有潛力的。”林藝卯沒有正面回答這個問題,腦子瓦了才回去選擇,據他所知,少女時代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