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冤家(第1/4 頁)
總監辦公室,林藝卯皺著眉頭喝了一口美式。
真他孃的苦!
“這次帶你來,就是要跟你商量一下,關於你這三首歌的問題。”李秀滿敲著桌子道。
林藝卯想都不想一副視死如歸的表情道:“如果說公司想買我這三首歌的版權,我是不會賣的,包括以後自己寫的歌也是一樣,合同上也沒有說藝人創作的歌歸公司所有!”
李秀滿聞言,哭笑不得:“不,我想你誤會了。”
“嗯?”
“你自己創作的歌,你自己唱再適合不過了。事實上,公司打算花大力氣來培養包裝你,哪怕你今後你寫不出歌了,公司也會幫你去收集好的歌。”
“嗯?”林藝卯發現自己有些先入為主了,李秀滿的意思很容易理解,他自己寫的歌版權可以自己儲存,他們主要就是想捧自己,具體想捧到哪種高度,林藝卯就不得而知了。
林藝卯尷尬的笑了笑沒有說話。
“年輕人,就是衝動。”李秀滿笑眯眯的丟過一個檔案:“這是初步擬訂的合同,你先看看。”
林藝卯怎麼看這人笑得都像個反派。
拿著合同仔細的瀏覽了一遍,林藝卯覺得沒什麼問題,直接拿筆就簽了上去。
合同上的條件可以說一改s的作風,大方的林藝卯都覺得不真實。
歌曲版權由本人持有。
商演,各類演唱會及周邊收入,稅後公司拿60,林藝卯拿40(包括海外)
音源下載,歌曲版權收入公司拿30,林藝卯拿70(包括海外)
專輯收入,公司林藝卯各拿50(包括海外)
除個人活動外,其餘活動經費全由公司承擔。
(這種瞎編就別當真了!)
公司拿出這麼大的誠意,林藝卯自然也不會得寸進尺。
李秀滿一愣:“這只是草擬的合同,不生效的……算了,既然你沒問題我讓法務部那邊擬一份正式合同。”
定下合同之後,剩下的事林藝卯都不用管,回去一邊摳腳,一邊等公司安排經紀人準備出道事宜就行了。
…………
晚上六點,在公司熟悉過環境的林藝卯悠悠回到宿舍門口,看了看自己的鄰居少女時代緊閉的房門。
總覺得有點在意啊……
林藝卯收起鑰匙,轉身按響了門鈴。
過了幾秒,一個清脆卻略微有一些沙啞的聲音從門內傳出來:“誰啊?”
“是誰你不知道透過貓眼看嗎?”聽聲音倒是聽出來了,是權俞利。
“內……”權俞利這才往貓眼看去,看清來人後她驚喜的叫道:“是oppa!”
林藝卯無奈的扶著額頭:“知道是我還不開門。”
“哦哦……”權俞利這才反應過來,把門開啟。
權俞利穿著一套藍色的絨毛睡衣,絲毫掩蓋不住她葫蘆一般極品的身材,尤其是腰身和臀部的比例,更是旁人看了血脈噴張,修長的天鵝頸,微微敞開的衣領露出精緻的鎖骨,沒有化妝,不過依然非常漂亮,烏黑的頭髮懶散的搭在肩上,微黑的面板並沒有影響她的美貌,反而給人帶來一種異域的美感。
很難想象剛進入公司的時候她還是一隻又瘦又黑的“醜”丫頭……
林藝卯把頭往門裡湊了湊,四處張望了一下:“方便進來看看嗎?”
見林藝卯湊得這麼近,權俞利小臉不由得微微一紅,讓開了身子:“oppa進來吧。”
原則上少女時代宿舍是不允許任何男人進入的,這是她們的共識。
可是林藝卯不一樣,她們是真的把他當成了很好的哥哥。
林藝卯走進去脫了鞋,看著門口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