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要麼幹掉它,要麼被它幹掉(第1/2 頁)
【你有沒有發現你男友基本上都是在晚上約你?近期才會在傍晚時分出現?】
“他說他白天工作忙,只有下午下班後才有時間。而且我的工作時間也基本把白天佔滿了,只有晚上才有一點空,然後呢?”
姝歆在腦海中回憶一下,的確如所說。
【他從來沒約你去人多的地方,比如電影院,遊樂園,人多的飯店等等。】
姝歆想說,她本人也不是個愛湊熱鬧的,就喜歡清淨一點的地方,免得被指指點點。
但這次並沒有說出來,耐心等的解釋。
【是因為他修煉的這個肉身還沒有完全復活,外界的人氣很容易將他以前吸的元氣衝散。】
姝歆抓住對方話裡兩個要點:肉屍怕人氣;男友還沒有完全成功。
【在這之前他還約你很多次跟他開房,是不是?】
姝歆脊背抵在硬硬的塑膠椅背上,微微低下頭,不自覺地摸了摸鼻子:“……呃,這。”
果真不愧為系統啊,連這些資訊都檢索到了。
別說才剛認識幾個星期的男友,就算交往一年半載,就算對方再優秀,若沒有確定要結婚的誠意,她不可能對方隨口一說去賓館就跟著去了。
畢竟她早過了用多巴胺去維繫感情的年齡。
卻沒想到,就因為這,她竟幸運地“活”到現在。
姝歆用意念在腦海中組織語言:“你說這個肉屍還沒有修煉成功,我又放了他鴿子,萬一他再來找我怎麼辦?”
:【別擔心,找你是肯定要來找你的,沒有萬一。所以你只有徹底解決掉這個麻煩,才算是透過這次試煉,才有機會成為我們的正式的副本員工。】
姝歆心說,她正是擔心對方找她呢,還說“別擔心”,這助手君存心的吧。
她重複道:“解決掉?”怎麼搞?
【以你現在的狀態要幹掉他也不是不可能……】
姝歆眼睛一亮,有戲?!
然後,助手君如此這般地跟她說了一番,然後姝歆整個人都有些懵懵的,直到回合租的出租屋還有些恍惚。
用的話來說就是:這個肉屍用三個月時間來釣她。
按照那些東西對獵物的狩獵,一般兩三天一個星期就能搞定。
卻在她身上用了三個月才終於將她約上門,偏偏臨門一腳她又放了人家鴿子。
和人類一樣,他在她身上的沉沒成本太高,怎會輕易放手?!
以前是懷柔政策,她可以用語言就能拒絕。
經過這一遭,人家怕是也知道她曉得他的真面目,算是撕破臉了。以後定不好打發。
就算她可以一直呆在人多的地方,人家透過其他渠道吸食足夠精血生元后修煉到完美狀態,便與常人無異,可以自由在人群中活動……她恐怕更難逃一死。
至於報警?
除非警察只聽信她一面之詞就直接將丁貴民幹掉,否則根本沒可能將其拿下。
而這顯然是不可能滴。
——她空口白牙,沒有確鑿證據便說人家是肉屍?還要警察將一個“活生生”的人殺了?
恐怕不等丁貴民的瘋狂報復,她就被當作神經病關起來了。
所以,給她支的招是:要讓她在中午十二點,正值外界陽氣最強的時刻,前往對方老巢,將其殺了!
殺——了——
姝歆腦袋裡一直迴盪著這兩個字,趟著鮮血,冒著寒氣,在她眼前來回晃悠。
直到她躺在自己的單人床上,身體還在不由自主地顫抖。
她第一次聽到腦海中的提示後,可以在權衡利弊後,選擇相信,然後跑了出來。
可現在這個小助手竟然要讓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