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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春和並非迷信之人,此刻聽著任惟說的卻出了會兒神。

神明這東西信則有,不信則無,若是半信半疑則無用。

他拜了十四年的神,卻在最後一年遺忘,倒也難怪之後諸多坎坷。

一看應春和的神色,任惟便知道了答案,嘀咕一句,「那這能補拜嗎?」

應春和搖搖頭說不知道,任惟聽後若有所思。

他們說話的功夫,拜婆母的儀式已經結束,陳俊跟著翠姐從臥室裡出來,走到宴客廳進行之後的儀式。

瞧著陳俊拿起盤子裡的熟雞放到嘴邊,咬了口雞頭,被雞追了一條街還把腳扭了的任惟好奇道:「定下這個儀式的人是不是也被雞咬過?」

應春和啼笑皆非:「什麼呀,你以為人人都跟你似的?」

咬雞頭這項儀式傳自一個明代潮州狀元林大欽的故事。

據稱林大欽聰穎過人,上學時答上了一名老者出的對子,那名老者大喜過望,贈予其一隻公雞。到家後,父親將公雞煮了,雞頭獎給林大欽吃。

後來林大欽高中,名揚天下,咬雞頭便作為一個習俗傳了下來,承載著父母盼望孩子出人頭地的美好祝願。

任惟仔細看了會兒陳俊手中那隻雞,忽然驚道:「這隻雞怎麼還有點眼熟呢?」

應春和愣了愣,也仔細看了看那隻雞,又看了看邊上的丁阿婆,想起來什麼似的,道:「這隻雞好像就是丁阿婆帶過來的。」

任惟這輩子唯一見過的一隻活雞如今也變成了他最熟悉的樣子,這一變故令他心情極其複雜,導致他整晚下來幾乎沒吃什麼東西。

臨睡前,不出所料的,應春和聽到任惟的肚子傳來一道飢餓的咕嚕聲。

應春和認命地去廚房給任惟煮小餛飩:「你吃幾個?」

「十個。」任惟平時一碗能吃二十個小餛飩,但考慮到快要睡覺了,吃撐了待會兒睡不著,便在數量上減了半。

應春和下了十六個,任惟十個,他六個。但餛飩端上桌後,應春和才吃掉三個,任惟就已經風捲殘雲吃了個乾淨,並且沒吃飽似的眼巴巴看著他碗裡的。

應春和無言以對,將剩下的三個也扒拉進了任惟碗裡。

十三個小餛飩下肚,任惟正沉浸在幸福滿足的飽腹感中,猝不及防迎來了八月裡的最後一件大事,也是最讓他如臨大敵的一件——

沈流雲要來離島住一段時間,那位知名天才畫家,應春和的師哥。

作者有話說:

出花園為潮汕一帶民俗,有的地方為七月七出花園,有的地方則會找人算吉日出花園,文中採用第二種

第74章 「應春和,你不需要做蜻蜓」

「沈師哥說想來我這住一段時間,換換心情,我答應了。」應春和語氣平淡地將沈流雲要來離島這一記重磅炸彈丟給了任惟。

任惟的腦海里飛快閃過一連串跟在沈流雲後的讚美詞,例如明明可以靠臉吃飯卻偏要靠才華的天才畫家,神情微妙地一變,如臨大敵般以疑問的語氣重複:「沈流雲要來?」

「是啊。」應春和坦然地點頭。

「他什麼時候來?」任惟不怎麼淡定地站起身,憂慮地來回踱步,口中問句一個接一個地往外冒,「不對,你上次不是說跟沈流雲關係一般嗎?關係一般他怎麼會來你家住?而且你怎麼不先告訴我一聲就答應他了?」

應春和深感莫名,不理解任惟怎麼會這麼大反應:「師哥之前也來過啊,只不過那時候你不在。哦對,之前他來的時候就睡你現在睡的那間房。」

任惟的憂慮沒得到緩解,反而加重,已經讓應春和無法忽略地顯露在了臉上,「他之前睡我那間房?!」

這一刻,任惟與那林黛玉共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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