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殺人原因(第1/5 頁)
幸虧丁父身邊的人攔得快, 不然文浩還真可能被打死。
即便攔得快,文浩也結結實實地捱了幾腳。
庭淵嘆了口氣。
丁父是想讓女兒和周家結親,可到底是自己的骨肉, 如今被這狗東西殺害, 作為父親, 他真想把這人千刀萬剮。
他的女兒回不來了, 一想到這兩日女兒乖巧可愛的模樣,丁父就痛心。
他倒真希望自己的女兒是和情郎私奔, 也比被這個狗東西殺害要好,起碼人活著。
“說, 你把我的女兒藏哪裡去了!”他揪住文浩的衣領瘋狂搖晃,“說啊, 我的女兒到底在哪裡!”
丁父如今後悔不已, 要是他早點順了嬌兒的意思, 不逼著她嫁給周家那小子,嬌兒也就不會想著要和這人私奔,也就不至於被殺害。
“嬌兒啊, 為父知道錯了!”
一看到眼前這個殺害自己女兒的兇手,丁父就無法忍受他還活著, 撿起地上的花瓶碎片朝他撲過去,“你還我女兒的命來!你為什麼要殺她,為什麼!”
庭淵也無法理解。
衙役們丁父拉遠。
文浩坐在地上,此時的他沒有太多表情,心如死灰一般。
庭淵問他:“你到底為什麼要殺丁嬌兒?”
若是不喜歡丁嬌兒,大可拒絕她,何須取人性命。
“還有丁嬌兒從家裡帶走的珠寶首飾,都被你弄到哪裡去了?”
文浩連頭都不抬, 也不說話。
庭淵:“我們現在已經知道你喜歡的人是畫上的女子,你若不說,等縣令讓人捆了你心儀的女子,你想說就晚了。”
縣令指示手下的衙役,“去農神殿把那農神女給我捆過來。”
涉及他心儀的女子,文浩便不淡定了,“我說,我都說。”
庭淵覺得挺可笑的,喜歡他的丁嬌兒被他捅了七刀,他喜歡的農神女僅是燒掉一張畫像,他便無法忍受。
情之一字,害人害己。
縣令厲聲質問:“還不說你為什麼殺丁嬌兒,是想回縣衙經過嚴刑拷打才說嗎?”
縣令突然暴吼,庭淵毫無防備被嚇了一激靈。
文浩:“我不喜歡她,我只想要她的財物,她不肯把財物給我,所以我殺了她。”
讓人有些詫異。
縣令:“就這麼簡單?”
“是,就這麼簡單。”
庭淵看文浩的語氣和神態,確實沒有撒謊,問他:“既然你是為了財物殺人,那你把財物藏哪了?”
家裡都翻遍了,根本沒有任何財物。
文浩又不說話了。
庭淵看他說話像擠牙膏一樣,一點點地往外崩,也是無奈,“話都說到這裡了,你還隱瞞,有意思嗎?”
何況他們已經知道如何拿捏他,這種隱瞞實屬毫無必要。
這次都不用他提醒,縣令就知道如何撬開文浩的嘴了,“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罰酒,去把這個農神女給我捆到縣衙,我看他說還是不說!”
“我說,我說。”文浩趕忙鬆口,“與她無關,是我做的,別捆她。”
庭淵:“……”何必呢?
丁父是真的氣極了,他女兒一腔真情被視而不見,而他卻對別的女子情有獨鍾,甚至都不願意讓她被捆,自己的女兒卻要橫死街頭,若非有人阻攔,他定要打死這個狗東西。
縣令皺眉,也受了來文浩這性子:“你若再不說清,我就讓人將那農神女捆了,扔到監牢裡,關上個十天半個月。”
文浩求情道:“我說,我都說,別傷害她,是我貪圖財物,才會去勾引丁嬌兒,以私奔為由要她從家裡偷些財物出來與我一同私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