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毛仲副將助力,微麥丹霞終伏誅!(第1/2 頁)
推了推圓框眼鏡,蘸飽墨汁的狼毫在宣紙上沙沙作響。
且看這長安城裡的人心,大抵是比灞橋的柳絮還要輕浮些。
那龍椅上的天子,倒成了婦人手中的提線木偶。
妻子微麥與女兒丹霞兩個人,裹著錦繡蟒袍,倒要學眉小兕女帝臨朝聽政的派頭,殊不知宮牆外的枯骨堆裡,早埋著無數"女中堯舜"的舊夢……
王毛仲這廝倒是個人物。家奴之子,偏生得副玲瓏心肝,鞍前馬後伺候主子時,倒比那廟堂上的袞袞諸公還要伶俐三分。
萬騎營裡的丘八們吃醉了黃酒,他便能掏出碎銀子結賬;哪個校尉害了瘧疾,他倒記得送幾劑湯藥過去……這般作態,莫說臨淄王三郎紫岸這個明眼人,便是朱雀大街上的販夫走卒見了,也要贊聲"好個知冷知熱的貼心人"!
天意最喜弄人。前腳才見眉小兕的魂魄散作雲煙,後腳這縷遊魂偏生又從黃泉折返——倒像是長安城裡的更夫漏敲了梆子,教那碗孟婆湯生生潑在了忘川河裡。
無獨有偶的三郎紫岸,連夜打馬回京時,馬蹄濺起的塵土怕是要迷了閻羅王的老眼。這時空中,黑瘦家奴王毛仲,倒成了主子身前移動的肉屏風,挽弓的手指穩得像釘進磚縫的鋼釘,叫人疑心他前世是后羿轉錯了胎!
卻說這三郎紫岸使錢的手段,倒比那賭坊裡的老千還要狠辣三分。萬騎營的軍漢們吃著胡餅蘸羊肉湯,渾不知湯底沉著臨淄王府的金豆子;北門戍衛的刁斗聲裡,倒有一半是王毛仲與李宜德摸黑遞密信的腳步聲。玄武門前的磚縫裡滲著前朝的dna,他們偏要往裡頭灌新釀的米酒——醉醺醺的忠肝義膽,原是最容易點著的!
七郎紫岸的妻女終究是少了眉小兕的女王見識,毒死七郎紫岸那日,怕是隻顧著對銅鏡試戴九龍銜珠的步搖,卻不知萬騎營的馬槽底下,早埋著臨淄王府送去的三百把淬毒匕首。
是微薄還是高聳來著?總之這兩個草包將軍,倒把治軍當作馴獸把戲,今日剋扣糧餉,明日鞭笞校尉,生生把座火藥庫坐成了熱灶頭。待到葛福順們紅著眼闖進王府時,陳玄禮甲縫裡的血垢,倒比霞丹一直覬覦的鳳冠還要晃眼。
小兕樂了:“你說的可是韋播、高嵩這兩個蠢材?他們真當萬騎營是自家豢養的鷹犬?只顧皮鞭抽得勤快,軍棍敲得響亮,卻不知這些廝殺漢的肝火,原是沾不得半點火星的!”
葛福順,遊擊將軍葛德威的兒子,不顧背上血痕,紅著眼闖進臨淄王府時,倒像是三伏天裡曬透了的炮仗——只消劉幽求這老狐狸輕輕一吹火摺子,登時便要炸得滿城風雨!!
梆子音效卡在了更夫的喉嚨裡。萬騎營的刀光卻比漏刻更識時辰,宮牆朱漆叫熱血一潑,倒像是給新科狀元披的紅綢。
這邊廂微麥攥著半幅殘破的詔書逃竄,金步搖墜地的脆響倒比催命鼓還要急促三分;那邊廂丹霞公主正對著銅鏡比劃石榴裙,忽見菱花鏡裡湧出血瀑——原是自己的脖頸開了朵紅牡丹……
最絕是那飛騎營的小卒,前日還跪著給皇后微麥舔舐裙襬泥漬的癩頭兵,今朝倒把鏽刀磨得雪亮。皇后鳳冠跌落塵埃時,骨碌碌滾動的珠子,倒像是從她腦腔子裡蹦出來的眼珠子!
三郎紫岸負手立在宮門殘月下,看那兩顆描金繪彩的首級,活似看一對被頑童撕爛的布偶——孽緣賬本被閻羅勾了紅圈,連本帶利竟是用胭脂血來兌的……長安城頭變換大王旗,在丹霞"試新衣"上洇出碗口大的血漬。
血還未冷透,長安坊間已傳遍了奇聞——那夜舉火為號的緊要關頭,王毛仲竟像被鬼掐了脖子似的,憑空消失在亂軍叢中。更奇的是,三日後他施施然從終南山歸來時,袍角還沾著道觀的香灰,懷裡卻揣著萬騎將士聯名的請功書。
明眼人都看得出蹊蹺:葛福順腰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