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打籃球(第1/2 頁)
如今還沒有什麼室內體育競技場,都是水泥地,有些地方看起來還凹凸不平的,不過這個新建的籃球場看起來還不錯,籃球架看起來還是簇新的,地上的油漆也是新刷的,沒有被過度磨損的痕跡。 由於暑假裡,大多數學生都放假回家了,籃球場上沒有什麼人在,沈逸看著眼前空蕩蕩的籃球場,發出了一聲感慨,“第一次看到這裡的人這麼少”。 “平時我來的時候,一個空位都找不到,幾乎可以算得上是人滿為患了”。 “就是沒什麼人跟你打球了”,高小勝打趣道。 “沒事,正好趁著暑假的時間,磨練一下技術,開學的時候,把他們一個兩個的都打趴下”。 “你之前學過什麼運動沒有”。 高小勝想了想,“打乒乓球、滑旱冰和騎馬,騎馬是去西藏旅遊的時候學會的”。 “可以啊,看不出來你還會這麼多呢,正好我不會滑冰,趕明兒換你來教我”。 “沒問題”。 “你拿著球,我先教你最基本的,怎麼拍球和運球,先把馬步蹲好”。沈逸教學的時候倒是收起了笑嘻嘻的表情,看起來既嚴肅又認真。 高小勝看出沈逸是真心實意想要教會自己,便也屏氣凝神地認真學習起來。 想要學好任何東西,最開始的時候總是枯燥無味的,只有透過一遍遍的練習,才能打下堅實的基礎。 “投籃的時候,手是這樣的,你看我的姿勢”,沈逸一邊指導高小勝正確的投籃方式,一邊把球投了出去,三分線之外,命中籃筐。 直接讓高小勝看直了眼睛,這也太帥了吧,“大哥,請收下我的膝蓋”。 這般風輕雲淡的投籃,給高小勝一種,他上他也行的錯覺,也試著站在三分線外投了一次,當然是沒中,一口就想吃成一個大胖子,純屬於做夢。 沈逸不帶嘲諷地輕輕勾了一下嘴角,他當初看別人打的時候也是這種心態,還以為這種距離,簡直就是小菜一碟,輕而易舉就可以投中。 結果,自己嘗試的時候,壓根就不是這麼回事,打了好幾年,他才能做到這種程度。 “沒事,大家剛開始學的時候,都投不中,你先嚐試投中一分球”。 在沈逸的指導下,高小勝迅速掌握了打籃球的技巧,但由於缺乏練習,幾乎每次都能被沈逸搶到球,完全防不住。 連續運動了兩三個小時,太陽就要落山了,沈逸看著黃昏中的落日道,“今天就到這裡吧,再打就不安全了,萬一不小心砸到自己,就得不償失了”。 接著背對著籃筐,隨手向後扔了一個球,籃球命中籃筐,落了下來,滾到了高小勝的腳邊。 高小勝完全驚呆了,大哥,你這是想帥死誰啊。原來,他不是不愛看別人打籃球,這種技術好的帥哥打籃球,簡直是行走的荷爾蒙,高低得讓班上的女同學暗戀他三年。 沈逸開啟杯子,仰頭喝了一大口水,有些水珠順著喉結,流到了衣服裡面,小麥色的面板在黃昏中彷彿鍍了一層金光。 高小勝:……懂了,馬上就去把面板曬成小麥色,這該死的魅力啊。 “哥,你剛才簡直在犯罪”。 “犯什麼罪啦”,沈逸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珠笑道。 “你偷了我的芳心,你個偷心犯”,高小勝做了一個捂心的動作,這個籃球他學定了,學好了,也去帥死別人。 “我敢保證,喜歡你的女孩子可以繞學校一圈”。 沈逸樂得哈哈大笑,“算是吧,我也不知道她們喜不喜歡我,但是如果有女生給我送水的話,我都會拒絕的”。 “我已經有物件了,等我研究生畢業我們就會結婚”。 高小勝覺得自己猝不及防地被塞了一嘴的狗糧,晚飯也不用吃了,飽了。 嘖嘖嘖,瞧瞧這一臉甜蜜的笑臉,眼睛都彎成了一道月牙了,那一口的大白牙,沒眼看了。 這一下算是開啟了沈逸的話茬,高小勝根本就沒有插嘴的機會,全程看著沈逸冒著粉紅泡泡地講述自己的戀愛過程。 好傢伙,本來以為是痞帥體育生,沒想到是戀愛腦。 “我們第一次見面就是在學校門口的書店,當時不小心拿到了同一本書,我記得特別清楚,是列夫·托爾斯泰的《復活》”。 “手不小心碰在一起了,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