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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家們既然要注意到社會問題,就勢必注意到文藝問題。文藝發展本身也要求理論性的概括,就勢必注意到美學問題。希臘美學思想發源於畢達哥拉斯學派,赫拉克利特,德謨克利特和蘇格拉底,極盛於柏拉圖和亞理斯多德,現在分述如下。
二 畢達哥拉斯學派
畢達哥拉斯學派盛行於公元前六世紀,他們都是些數學家,天文學家和物理學家,當時希臘哲學的主要物件還是自然現象,畢達哥拉斯學派以及稍後的赫拉克利特都主要是從自然科學觀點去看美學問題的。在自然科學中當時哲學家們有一個普遍的企圖,就是在自然界雜多現象之中,找出統攝一切的原則或原素。畢達哥拉斯學派大半都是數學家,便認為萬物最基本的原素是數,數的原則統治著宇宙中一切現象。這樣把事物的一種屬性(數)加以絕對化,彷彿把它看成一種先於一切而獨立存在的東西,這就是客觀唯心主義的萌芽。這個基本觀點也影響到畢達哥拉斯學派對於美的看法。
他們認為美就是和諧。他們首先從數學和聲學的觀點去研究音樂節奏的和諧,發見聲音的質的差別(如長短,高低,輕重等)都是由發音體方面數量的差別所決定的。例如發音體(如琴絃)長,聲音就長,震動速度快,聲音就高,震動速度慢,聲音就低。因此,音樂的基本原則在數量的關係,音樂節奏的和諧是由高低長短輕重各種不同的音調,按照一定數量上的比例所組成的。這派學者是用數的比例來表示不同音程的創始人,例如第八音程是1:2,第四音程是3:4,第五音程是2:3。
從音樂裡數量關係的研究中,畢達哥拉斯學派找到了一個辯證的原則,這個原則由這派門徒波里克勒特在他的《論法規》裡這樣加以轉述:
畢達哥拉斯學派說(柏拉圖往往採用這派的話),音樂是對立因素的和諧的統一,把雜多導致統一,把不協調導致協調。
這是希臘辯證思想的最早的萌芽,也是文藝思想中&ldo;寓整齊於變化&rdo;原則的最早的萌芽。
畢達哥拉斯學派把音樂中和諧的道理推廣到建築,雕刻等其它藝術,探求什麼樣的數量比例才會產生美的效果,得出了一些經驗性的規範。波里克勒特在前已提到的《論法規》裡就記載了一些這樣的規範。例如在歐洲有長久影響的&ldo;黃金分割&rdo;(最美的線形為長與寬成一定比例的長方形)就是這派發見的。他們也有時認為圓球形最美。這種偏重形式的探討是後來美學裡形式主義的萌芽。
這派學者還把數與和諧的原則應用於天文學的研究,因而形成所謂&ldo;諸天音樂&rdo;或&ldo;宇宙和諧&rdo;的概念,認為天上諸星體在遵照一定軌道運動之中,也產生一種和諧的音樂。蘇聯美學史家阿斯木斯在《古代思想家論藝術》的序論裡評論這種概念說,&ldo;音樂和諧的概念原只是對一種藝術領域研究的結果,畢達哥拉斯學派把它推廣到全體宇宙中去……因此,連天文學即宇宙學在這派看來,也具有美學的性質&rdo;。他們把天體看成圓球形,認為這也是最美的形體。這裡可注意的是畢達哥拉斯學派把整個自然界看作美學的物件,並不限於藝術。
畢達哥拉斯學派還注意到藝術對人的影響。他們提出兩個帶有&ldo;神秘色彩的看法,一個是&ldo;小宇宙&rdo;(人)類似&ldo;大宇宙&rdo;的看法(近似中國道家&ldo;小周天&rdo;的看法)。他們認為人體就像天體,都由數與和諧的原則統轄著。人有內在的和諧,碰到外在的和諧,&ldo;同聲相應&rdo;,所以欣然契合。因此,人才能愛美和欣賞藝術。另一個看法是人體的內在和諧可以受到外在的和諧的影響。他們把這個概念應用到醫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