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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寢室,王玲和韓美林在寢室裡吵起來,門口圍了一幫人,宿管阿姨喊:&ldo;別吵了,別吵了。&rdo;
樂言撥開圍觀的人擠進去,只見寢室裡一片狼藉,地上扔滿了書本和衣服,王玲站在寢室中間罵:&ldo;韓美林這寢室裡只有你一個人,不是你偷的還是誰?我剛買的蘋果電腦一萬多塊錢。&rdo;
韓美林道:&ldo;我拿的?你不是搜了嗎?找到沒?&rdo;
王玲道:&ldo;我就是出去一會,放在桌上的電腦就沒了,一萬多塊錢,除了你還有誰?我知道你沒錢,但也不能做這種事。&rdo;
韓美林氣得眼晴發紅,道:&ldo;我再沒錢也不會偷人家東西,不像你,出,出賣身體。&rdo;
王玲上去抓住她的頭髮,兩人在寢室裡扯拉,&ldo;你說誰?你給我說清楚,偷人家東西還有臉說。&rdo;
&ldo;誰偷你東西了,誰偷你東西了?&rdo;
樂言聽明白了,在她出去的這段時間裡,王玲新買的電腦不見了,這個時間段寢室裡只有韓美林,所以她認為是韓美林偷的。
兩人扯得不可開交,樂言拉架也無從下手,全給寢室外的人看笑話。她是一點也不信韓美林會偷電腦,大聲喊道:&ldo;別打了,報警!&rdo;
兩人終於停手,韓美林扯了下皺掉的衣服說:&ldo;對,報警!&rdo;
王玲冷笑道:&ldo;報警就報警,到時候別後悔。&rdo;
警察很快趕到,一萬塊的物品足以立案,帶著當事人回到派出所錄口供,調出走廊上的監控。在樂言出去的這段時間裡,王玲跟著出去後沒多久,韓美林走出寢室,約莫十多分鐘回來。接著王玲回來了,就是這個時間段她發現自己電腦丟了。
調出昨晚的監控,她的確帶回了電腦。
監控沒有直接拍到韓美林,她的嫌疑最大脫不了幹係。
韓美林抱著樂言哭,不停地說沒有偷東西。二十出頭還沒進入社會的小姑娘,遇到這種事情除了哭,只求著警察叔叔公正,也沒什麼應對的辦法。
王玲嘲笑道:&ldo;不是說沒偷嗎?報警立案記大過,小心被學校開除。&rdo;
韓美林聽完這話,哭得更大聲,警察依照證據辦案,說她沒偷,監控顯示只有她一個人出入。說她偷了,也只是看到她從寢室出來,並非人贓並獲。電腦在什麼地方?這事誰也說不清,當事人不追究,這就是個糾紛案,當事人非要死磕這就是個民事案。
警察看韓美林哭得可憐,小小年紀留案底就是一生的汙點,不管她有沒有偷,哭成這樣也知道錯了。
警察建議:&ldo;電腦是找不到,證劇對你不利,這樣吧你賠她臺電腦,這事就這樣了。&rdo;她轉頭問王玲:&ldo;你看怎麼樣?&rdo;
王玲無所謂道:&ldo;那得她賠的起,對了,她偷了自然是賠得起。&rdo;
韓美林恨聲道:&ldo;讓我賠不就是證明我偷了?我沒偷,立案就立案,我相信警察會還我公道。&rdo;
警察見調節不成,只得從韓美林身邊的樂言下手,喊她去另一個辦公室,分晰了下利弊,最後勸道:&ldo;你勸勸你同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派出所呆時間長了,對她也不好。&rdo;
這事肯定是王玲陷害韓美林的,電腦不翼而飛,沒有證劇指向王玲陷害,真要是留了案底韓美林畢業了可就當不了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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