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獄中五十二天(十五)(第1/2 頁)
銀髮老者根本不給我開口的機會,一個人滔滔不絕。
他說,被自己拒絕後,從古城過去的那些人,透過關係找到我的一個老朋友,搬出老朋友出面懇請我幫忙。
他們說案子很小,案情特別簡單,只需兩三天就能搞定,並且說只要接受委託,他們除了專車接送,包括來回時間在內,每天給我五百元勞務費。
我不是因為貪圖那點錢,而是幾十年老友的面子不能不給,以為事情真如他們所說的,兩三天後就能回家,於是違心地接受了委託,稀裡糊塗被他們騙到這個山溝裡。
拿到案卷後,我發現案情根本不是他們說的那樣,簡單確實簡單,但卷中記載的證據,沒有一個能證明當事人有犯罪的主觀故意,更無法證明當事人實施了具體的犯罪行為。
正因為這些證據經不起法庭的質證,無法成為向法院提起訴訟,指證嫌疑人有罪的有效證據,所以古城檢察院的人才想出了這個損招,想透過司法會計出具的“鑑定報告”,把不可能成為證據的疑點,變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達到證明嫌疑人有罪的目的。
發現自己被騙後,我第二天就對把自己騙來的人說,這個案子涉及的問題自己無法鑑定,要求他們派車把我送回去。
古城檢察院的人對我的要求採取了迴避態度,你們礦上姓錢的紀委書記,卻像狗皮膏藥似的粘上我,死皮賴臉求我一定要把證明林子龍有罪的報告留下後,他親自送我回家。除了和檢察院說好的勞務費外,他們紀委會額外再給我一筆不菲的車馬費。
銀髮老者一口氣說了這麼多話,有些氣喘吁吁,於是停下來,喝了兩口保溫杯裡的茶水,然後又繼續說起來。
老者說自己年紀大了,如果委託方不派專車送自己回去,擔心自己受不了長距離的車馬勞頓,於是做出了讓步,準備把案卷中涉及到的問題全部捋一遍,希望找出一些能和當事人罪名沾點邊的證據,出份模稜兩可的“鑑定報告”應付差事。
結果翻閱了全部案卷,又親自詢問了幾個相關證人後,發現林子龍的案子根本不是錯案,而是在別有用心的人故意操縱下,形成的一起明明白白冤案。
我不知道古城檢察院和煤礦紀委為什麼要聯合起來,用幾個小得不能再小的問題,把一個他們千方百計才湊到的,涉案金額不過兩萬多元的小案子,辦得這麼轟轟烈烈,究竟是出於什麼目的。
老者說,認識到這個問題後,自己再次拒絕了出具鑑定報告的要求,但那個姓錢實在太無賴了,還是天天死纏硬磨,拿出了不出報告,就不放我走的架勢,於是我不得不在這間屋子裡和他們耗了了十多天,一直耗到昨天。
因為我想趕回家過中秋節,加上自己不想和這幫無賴置氣,前天晚上我對姓錢的說,鑑定報告可以出,但我出報告前,你們必須得讓我和那個叫林子龍的當事人見上一面。
古城檢察院和姓錢的不願讓我和你見面,我就不給他們出報告。僵持了一天,他們拿我沒辦法,今天吃早餐的時候通知我,犯罪嫌疑人很快會送過來。
我對他們說,把送我回家的車子提前安排好,我將幾個需要核實的疑點當面向姓林的小子問清楚後,馬上給你們出鑑定報告,拿到鑑定報告後,你們馬上送我回家,今天吃晚飯的時候,我要和家裡人一起吃月餅。
銀髮老人雖然年逾古稀,但腦子很清楚,而且中氣很足,一口氣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得清清楚楚。
我非常感激老前輩對自己的無條件信任,想說幾句感謝的話,卻被老人抬手製止,他讓我只聽他說。
老者的情緒有點激動,在臥室不大的空間裡走來走去,邊走邊對我說:“透過這幾天看到的情況,我發現辦你案子的那些人很卑鄙,什麼樣沒有原則的事都能做出來。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