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塵埃落定(第2/2 頁)
,江公子還想看誰的合約?”
“不必了,只看baby的即可。”江左擺手,對其他人的合約並無興趣。
“嗯,好吧……”
王蕭天滿腹疑惑地離席,他幾乎懷疑江左是否對大伯施了咒,使其如此順從。
“你還留在這裡作甚?隨我出去!”震驚的王蕭天才注意到廖昌浩的存在,以他的級別,無資格旁聽董事長的談話。王蕭天喚回呆若木雞的廖昌浩,一同離去的還有廖昌浩那位光彩照人的女秘書。
不久,王蕭天取來baby的合約,江左瀏覽一遍,未細究細節,總體條款頗為優厚,點頭交還給王中君,“我的合約就以此為藍本,不過有一條不同,我將私人設立工作室,以工作室的形式與貴公司合作。”
“什麼?此事萬萬不可!”
王中君尚未開口,王蕭天搶先否決。
……
baby的合約在華誼藝人中亦屬頂級,得益於《奔跑吧》的火爆,她的商業價值直線上升,這份合約不久前剛更新,條款自然極為優厚,資源傾斜頗多。
同樣的條件給予江左並非不可,關鍵在於,baby是華誼旗下的藝人,而江左的要求,卻是建立個人工作室!
大牌藝人設立工作室與華誼合作並非沒有先例,如馮曉鋼,他便有自己的工作室,與華誼簽訂的是工作室合作協議。不論其他,單論資源力度,與baby相比,差距猶如天壤。兩者最大區別在於分成與話語權問題。
簽約藝人,演藝事業基本聽從公司安排,自身話語權微乎其微。譬如公司投資一部電視劇,需旗下藝人助陣,但藝人本人不看好該劇或有其他原因不願參與,公司有權強制要求藝人參與,這是其權利。而工作室則無此束縛,想演則演,不想演則不參與,公司無權干涉!
影視之利,向來由工坊與戲班共分,唯有頂尖伶人,方可例外,鮮少能得此厚待。譬如一齣戲文,工坊可議票房之分,破億則分若干,破十億再分若干,伶人則無此福澤,頂多賜以百萬之資,斷無分紅之理。
此乃王蕭天急切反對之故,焉有坐享伶人之優待,又欲得工坊之自由乎?此事斷不可行!
“此事……容我思量一番。”王中君沉吟,指尖輕敲桌面,江左則含笑靜觀其變。
:()退役之路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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