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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o;他轉過頭,可&ldo;fish&rdo;偏偏不鬆手,&ldo;吃嘛!嘗嘗我的香蕉!&rdo;
&ldo;cat&rdo;一火,一手將香蕉擠爛,變成液體一樣粘在他身上,&ldo;fish&rdo;還靠在他胸前,白阮非剛好看到這一幕,嘴巴里喝的可樂一下子噴出來。
&ldo;你們真噁心。&rdo;
這是白阮非的聲音,他除了唱歌之外,就吐不出什麼好話來,他當時這樣形容:&ldo;你們倆讓我覺得,就像兩條爛香蕉,在喝牛奶!&rdo;
……
……
回到半個月後,回放到那一次的演唱會,那一天在中途出了點事故,音響突然壞了,已經差不多結束了,在末尾的時候突然電路壞了。迷鹿可是在幕後幹著急,她也不會維修,就算會修也需要時間啊。
她看向臺上的&ldo;戴維神甫&rdo;樂隊,他們居然一點慌神也沒有,果然是見過世面的,可迷鹿還是為他們要怎樣退場才不尷尬而撓頭。這時候,白阮非上前了一步,好聽的聲音:&ldo;這是最後一首歌了,接下來我為大家清唱一首原創歌,請大家儘量安靜一下,是不常見的風格。&rdo;
迷鹿眼睛都大了。
他要清唱?臺下的觀眾也屏住了呼吸。&ldo;elk&rdo;一向腿長,此時穿著黑色西式長褲更顯長,面具下露出漂亮的嘴唇,牙齒白淨。
一開口,驚艷全場。是&ldo;elk&rdo;沒有在演唱會唱過的溫柔風格的歌,乾淨的聲音,清新的旋律,漂亮的動作,歌聲溫柔緩慢,像風吹樹葉一樣舒服的感覺,大家真是重新整理了對他的認識,一直以為他只有唱搖滾的歌才有感覺,沒想到唱慢歌也相當不錯。果然聲音好,唱什麼都好聽。
然而,對於迷鹿來講,擊中她的心臟的不是什麼快歌慢歌,而是這首歌的歌詞……是她寫的。
這是很久之前的事,迷鹿無意中在紙上寫下的歌詞,也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叫做歌詞,自己也不會唱出來,只是寫下了自己喜歡的文字,她沒想到白阮非居然發現了這首歌,而將它編曲唱了出來。
他是什麼時候開始唱自己寫下的歌的?是什麼時候發現了連自己都已經忘記了的歌?還是,他並沒有打算在臺上唱出來,而是一直自己藏著,卻因為一些突發事故而不得不獻上來?
聽著他唱著自己的歌,迷鹿的心有些奇怪,好像有些滿足,又有些生氣,怎麼什麼也不說?一言不合就唱原創歌?至少歌詞費給點吧……
但是臺上的&ldo;elk&rdo;真好看,金髮耀眼,聲音像泉水一樣舒服清澈,原本歌詞比較悲涼,被他編得像民謠一樣文藝:
‐‐花椒樹下飛過蝴蝶和鳥
‐‐倘若我有翅膀
‐‐我只願飛向你
‐‐孤單的燈光下包攬你落寞的背影
‐‐視窗裡的飛蛾在火焰中尋找伴侶
‐‐迷失在夜晚裡的思念只能夠如水浸透身體
‐‐我只願飛向你
‐‐哪怕是撲你火的飛蛾
‐‐啦啦啦啦啦啦啦
‐‐闖入你的心房
‐‐小心翼翼又捉摸不透
‐‐啦啦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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