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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
我碰了碰被張謙打疼的臉側,突然覺得無與倫比的輕鬆。
那些我不敢觸碰的東西,終於徹徹底底的露了個乾淨。
所以接下來要說的東西,就順口多了:
「所以張謙,沒什麼可說的,離婚吧。」
張謙憤恨的盯著我:「耿嘉友,你想清楚了!」
「是。」我認真咬字,確保每個字都說的清晰:「我想清楚了。」
非常清楚。
從今以後,不會再有一絲,想和你繼續在一起的念頭。
第12章 插pter12
插pter12
那之後,張謙一句話都沒再和我說。離婚協議就靜靜的擺在桌面上,他卻不願去簽。
我不想以最卑鄙的想法去揣摩他,但我很難不明白,是因為他看不上我離婚後給的這二十萬。
吳春羨現在都需要攀附南可才能生存,挺著肚子沒有收入來源的張謙,不僅要照顧自己,恐怕還要補貼吳春羨。
離婚後他必須要搬出這個房子,二十萬不是個小數,可如果要維持現在的生活狀況,卻遠遠不夠。
結婚後我養著他的這些日子,已經讓張謙形成了某種他自己都沒有發覺的依賴。
只可惜這種依賴,來自於金錢。
只要一天不離婚,他就能多在這賴一天,以耿嘉友夫人的名義請家政照顧,讓我來替他付錢就好。
果不其然,在我把離婚協議書推給他讓他簽字時,他開口了:
「耿嘉友,離婚可以……但二十萬不夠。」
我猜到了,所以並沒有多驚訝,只是覺得以往自欺欺人的自己有些近乎天真的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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