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大恩養仇人(第2/3 頁)
一改往日偏心姐姐的作風,她好像一瞬間就發現了我的好。
我將媽媽接到了自己家的大別墅裡,帶著她每日吃香的喝辣的。在那段使奴喚婢的日子裡,就別提我過的有多舒暢了。
可誰知好景不長。
沒過多久,我老公就在外面和別的女人有了孩子。
因為提前簽署了婚前協議,我落得個淨身出戶的下場。
我媽也跟著一起被從別墅裡趕了出來。
正當我最落魄無助,走投無路的時候
誰知道,我那個同胞姐姐卻在離婚後,勾引上了國土資源局的局長楊剛。
再加上她自己下海經商走了時運,竟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實現了逆風翻盤。
她不僅成了家財萬貫的官太太,還先後生下了一兒一女。
而三十多歲的我,由於當了幾年的全職太太,已經完全與社會脫軌了。
等我再次回到工作崗位之時,卻完全沒有了任何競爭力。
所以,就只能在超市裡當個收銀員
最後,還嫁給了現在這個窩囊的老公。
而喬美琳的事業卻乾的風生水起,她每日都在紙醉金迷的享受揮霍著。
既然她自己大口大口的吃肉,那我們這些至親的人,自然也應該跟著喝點湯吧。
於是,她就在自己開發的這樓盤裡面,特意留出來了這棟樓,將我們一家人都接進去住。
她還在自己公司裡,給我和我老公都安排了職務。
就連我大姐去世後留下的那兩個遺孤,也是大學畢業後,就一直在喬美琳的地產公司上班。
但我們一家人,卻都對她心生不滿。
因為我這個姐姐,是個極其自私,又凡事都精打細算的人。
公司和家裡花的每一分錢,我們都要跟她報備。
她在家裡就像上帝一樣,掌控著我們每個人的生活。
只要稍不合她的心意,這女人就會在經濟上給我們限流。
這也導致家裡所有的大事小情,都必須要先向她請示。只有得到她的批准後,我們才能實施。
我情人,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家裡帶孩子,但是也兼顧著管理公司的財務。
所以,我對她的經濟情況,那是再瞭解不過了。
公司每年的淨利潤,最少要在兩個億左右。
但她卻每個月,只給我們每人開兩萬塊錢的工資。
當初,在公司剛開始運營的時候,她根本就沒有啟動資金。
還是我媽媽,把自己存了一輩子的一百二十萬借給她創業的。
要說我媽的錢,自然是我和喬美琳一人一半。
所以,當初我們就已經說好了,這投資款裡面的六十萬,就算是我入股公司的。
等公司成立以後,我就按照股份分紅。
可說來也倒黴,這公司成立沒多久,我姐姐就將這一百二十萬全都賠光了。
我一看形勢不妙,便立刻收回了想入股的提議。
順勢讓她給我打了一張六十萬的借條。
我絕對不能讓自己的這六十萬塊錢,陪著她一起創業打水漂了!
她倒是也挺痛快,不僅給我打了借條,還承諾會給我相對應的利息。
可是這借條打了沒多久,她便就認識了我現在的姐夫楊局。
在楊局的人脈和經濟扶持下,很快她的公司就從一蹶不振中迅速崛起到。
居然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就盈利了五百多萬元。
她按照借條約定的內容,將本金和利息都還給了我和我媽媽。
可是,看著她公司如日中天的越來越賺錢,而我卻只能每個月,都拿著這點固定的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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