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夏言面見律師(第1/2 頁)
“很簡單,喻瑾汝小姐家裡對她的期望很高,以後自然會拋頭露面的,而她所遭受的事情,自然也不希望有人把它公佈出來。”
“就這個?”
“就這個,只要你說到做到。”
“那你的報酬是多少?”
“她可以給你十萬。”
“我倒是同意,不過,知道的人可不止我一個,你讓我答應可沒說讓那些人也答應。”
“還有人?還有多少?”
“不多,除了我之外,你再付三十萬就好了。”
“這不行,喻小姐有吩咐過,錢只有這麼多,跟你交談,錢由你分配。”
“十萬就想把我們四個全收買了,想的太好了!既然這麼沒誠意,那就別來協商,走吧!”
“我會把事情轉告給喻小姐,然後再給你答覆。”
“想不被說出去,那就要拿點誠意來堵住我們的嘴吧!”
張律師走出羈押部,給喻瑾汝打了個電話。
“喻小姐,你讓我見的那個人同意了,但是他說那邊還有三個人,所以要是想的話就得要四十萬才能了事。”
“我知道了,你再跟他說,要的話就只能每個人五萬,多了沒有。要是他不答應的話,就直接說找他妹去商量。”
“喻小姐,你不會是要做什麼事吧?”
“我就算做了,又怎麼樣呢?按我說的去做,把事情辦好了,你才有錢拿。”
“我知道了。”
張律師嘆了口氣,又進去了羈押部。不過這次被溫浪問了幾句話,看了證明材料才讓他進去。
於澄威剛被帶到看守所沒多久,又被人帶到了羈押部。
“怎麼又是你?有話就不能一次性說清楚嗎?”
“是這樣的,我剛剛已經和喻小姐透過電話了。”
“是同意了我說的條件?”
“她說要的話,就只能每人五萬,多了沒有。”
“五萬?看樣子沒誠意做生意,那就免談吧!”
“前稍等一下,喻小姐還說了,要是不答應的話,她會親自跟你妹妹談這件事。”
“你想幹什麼?”
“不是我想幹什麼,你應該要問她想幹什麼。至於我,我不過是個拿錢辦事的人,說完話拿完錢就走人。”
“好!我答應你,其他人我會說服的。你替我轉告她,別想著去找她說事,我答應了就會想辦法做好的。”
“好!既然達成了約定,那我就先走了!”
“等一下!能問一下,我大概會被判多久嗎?”
“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進行綁架,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輕的話,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我看了一下你的情況,涉嫌參與集體作案,又將他人打成重傷,那個人現在還在昏迷。是你一個人的嗎?”
“不止我一個,還有其他人也參與了。”
“照這樣看來,法院或許會重輕判,少則七年,多則十年。”
“要十年?這麼久”
“法律不是兒戲,你們在做的時候沒考慮它,現在該收罰了,它自然也不會考慮你們。”
“我知道了,那有沒有什麼可以減刑的辦法。”
“當然有!不過都是日後看你在監獄裡的表現,要是做了什麼好事或者捨己為人,亦或者做出什麼貢獻,都有可能讓你減刑的。”
“好的,我知道了!”
“沒事的話,我就先走了!”
“嗯!”
正在收拾行李的喻瑾汝,又接到了張律師的電話,得知那邊已經搞定了,心情很是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