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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形也不錯哦,喜歡一個人不一定要得到回報的,自己滿足就好了。我很喜歡現在的感覺,嘻!
秦歌(嘆息著):唉,可憐的零妹妹,你實在是太容易滿足了。(話題一轉,得意地)說到我是大牌,那倒是一點不錯,毫不誇張地說,我就是《仙戀紅塵》第二部中的靈魂,沒有我,就不會有第二部啊。我真是太厲害了,哈,哈哈!(狂笑聲中,秦歌突然‘哎喲’一聲,被什麼東西給擊中了,回頭一看,委屈地)小嬈,你又打我?不要忘了我們現在可是絕代俠侶,你這樣做可是破壞我們的形象哦。
典嬈(不屑地):是你口無遮攔,自己找扁!你剛才說什麼?你是靈魂?那信哥哥又是什麼?
秦歌(揉著頭,嘟囔著):他就是一條線,串情節而已,而我才是支撐起全書天空的人。
典嬈(憐憫地看著秦歌):你還真是愚昧啊,這種話你也說得出口?你知不知道?在你剛你出場的時候,已經有讀者強烈要求讓你掛掉了,你能存活下來都不知多幸運,還敢自誇是靈魂人物?
秦歌(難以置信地):怎麼可能?怎麼會?誰這麼殘忍,誰這麼沒人性,居然提出這麼慘無人道,違背天理的要求?真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啊。(大叫一聲之後,他忽又得意一笑)我知道你是想打擊我,可是不管你們怎麼說,作者還是瞭解我的價值的,不然他怎麼會給我這麼多戲份?這才是最說明問題的,哈,哈哈!(狂態畢露)
典嬈(嘆息著):你能存活下來,只是因為隨便掛人不符合本書的風格,不然你早就被犧牲了。而給你這麼多戲份,更說明作者已經要拋棄你了,你的光亮在第二部中已經放盡,到第三部的時候,你想還會有你什麼事嗎?
秦歌(猛地跳起來):怎麼能這樣?我不服,我抗議。要掛也得掛老大吧?他明顯就是混飯吃,強烈要求掛掉他,讓我來做男一號。(振臂高呼中)
典嬈(沒好氣一腳踹飛秦歌):大家不要理會這個無聊的傢伙。在這裡,我代表作者說明一下,《仙戀紅塵》共分為三部,第二部是最長也是最複雜的一部,老實說,這實在有點超越作者的能力範圍了,讓他不時感受到什麼叫筆力維艱。不過情況還算不錯,在大家的支援下,雖然說不上好,但總算是完成了。
萬零:在第三部,也就是終結篇裡,情節會更集中,風格也會更輕鬆一些,希望喜歡本書的讀者能繼續支援。
典嬈:還有一點需要說明一下,第二部中,主角在感情上的轉變大概是被詬病最多的,不過這也是沒有辦法,從一開始出場那麼多女角色,本就註定會是這樣的結果。當然作者自己沒有把握好火候也是真的,不過那是他水平有限,而水平這東西,可不是說提高就能提高的,也只能寫成現在這樣了。就我個人而言,作為信哥哥最親的妹妹,我是不好多發表什麼看法的。不過有一句要說的是,無論合不合理,無論你喜不喜歡,感情這件事其實就象鞋子,合不合適只有自己知道。既然書中的角色都很高興,也就沒必要非要用各種理論,各種自以為高深的理論來為難他們。這本就是一部荒誕的書,沒有合理的可能性的。
萬零:對於主角在娛樂圈外發展的情節,也有很多人覺得不滿。不過做為一本書,當然是需要多方面的發展才能形成豐富的情節。最主要的是,沒有人會認為單純的娛樂圈發展能夠達到神的地步吧?這樣的成功以前沒有,以後也不會有。要達到作者自誇的神的地步,自然是需要很多機緣巧合才行。雖然大多數時間作者是不考慮合理與否的問題,但至少在這最關鍵的一點上,他還是覺得應該稍稍有點合理因素在的。可以說故事很荒誕,但只要大家覺得有趣就好。如果有人覺得很無趣,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眾口本就難調,更不要說作者的能力本就十分有限了。
秦歌(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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