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三哥軼事(第2/2 頁)
根兒的這些小年輕還挺講道義,臨走的時候沒忘了結賬,就連打怪的凳子桌子,都一塊兒賠償了。
還給了兩百塊錢小費。
人民警察沒抓到他們,把少龍兩個和那壯漢,一塊抓住了。
雖然是少龍先拿手指著人家吧,但他也不算先動手,責任相對較輕。
人民警察諮詢少龍的意見,問他需不需要追究對方的責任?
畢竟他受了傷嘛,醫藥和誤工費是個大問題。
等被帶到派出所的時候,少龍的酒已經醒的七七八八,他怎麼會不知道自己誤會了人。
人家那位當初沒走,就不是個怕事的主。被自己指著鼻子問,又怎麼可能退縮?
“不用,是我自己摔的。”
少龍一口咬定,跟對方沒關係。
人民警察長期處理這種事兒,早就練就了一副火眼金睛,那會不明白是怎麼回事?
但這事,真沒法細究。
總體來說,雙方都有責任,教育一下就完了。
少龍明知是自己的錯,沒有胡攪蠻纏,也算是個爺們兒。
“別喝點酒,就不知道自己是誰了?你知道,那位是幹什麼的嗎?”
處理完以後,人民警察沒忘了自己的職責,總要批評教育一番。
別說,少龍還真好奇。
他好歹也練了幾年武,雖然算不上什麼絕世高人,普通人的身手,可沒他利落。
當年一群孩子鬧著玩,個小夥伴,都近不了他的身。
在那大漢面前,他怎麼跟三歲小孩一樣。
“人家,打拳,專業的!”
專業!
再也沒有比這兩個字,更能打擊人的了。
少龍號稱自己練了好幾年武術,也不過就是一些花架子,而且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而且現在的武術,基本上都是偏向於表演性質,實戰性不強。
少龍練了強身健體沒問題,身手也的確比一般人要好不少。
可是跟那種拳擊手,專業練對抗的人比起來,他跟三歲小孩,也沒差多少。
不用說招式,雙方的力量和速度,都不是一個水平的。
人民警察很盡職,處理完案件以後,親自把少龍和他那師兄弟送到了醫院。
給他們治療。
實話實說,他們受的都是皮外傷,人家那拳擊手,出手很有分寸,就算不在醫院,回家養也一樣。
少龍之所以留在這,只是希望自己能夠好得快一些,他好能儘快上場。
要不然,三隊一幫師兄弟,都要跟著他一塊兒倒黴。
“上場你就別想了,現在這個風口浪尖上,你先歇兩個月吧。”
這件事一定會傳出去,要是不做任何處罰,郭桃兒跟外界真沒法交代。
停演兩個月,是必不可少的。
“那隊裡的事?”
“先……”
郭桃兒轉頭看著三隊那些成員,頓時一個腦袋兩個大。
除了少龍,三隊基本上都是學員,領頭賣票的演員,一個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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