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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等,與沒有這個人的十年相比,現在同他的每一天難道不都是特別的。
「疼」李未末掙脫不開,便開始叫嚷,也不知真疼假疼,反正就聽他在那兒喊,「我的手要斷了!」
李未末骨頭細,韓拓到底是怕把他真弄傷了,從有些狂熱到失態的情緒中稍微冷靜了一些,鬆開手,看到李未末手腕處漲得通紅,在白嫩的面板上過於明顯,都有些發紫了。
趁這一鬆手的間隙,李未末趁機推開韓拓,他後退兩步,與對方拉開距離,但也沒有很遠,只是不能再咬耳朵的長度。
韓拓將自己的表情放得很平穩,但眼神中勢在必得的征服欲掩蓋不住,也不想掩蓋。相襯之下更顯得李未末慌亂和手足無措——韓拓不會再有小時候那種巴巴望著他,小狗一樣黏人又依賴的眼神,貼著李未末的耳朵叫小末哥哥的時候,很深情,也很瑟情。
差一點,李未末感覺自己就要順從著淪陷了。
雖然拉開了半步距離,但韓拓的兩隻手還是忍不住伸過來輕輕握住了李未末的胳膊,執拗地跟握著鉛筆,非要寫老師不讓他再寫的,記一位難忘的人——李未末,記一件難忘的事——小末救我的事,記開心的一天——和小末哥哥玩,一模一樣。
韓拓固執,其實也很任性,這點李未末非常清楚,倆人關係好的時候韓拓時時事事也要把他和自己綁在一起,傷心了又要不到解釋的時候就考學去其他地方十年沒聯絡,現在突然抽風般不管不顧,撲上來就說要一直在一起
算怎麼回事呢?
反觀李未末自己,數十年如一日,把情愫埋在心底,除此之外從未有過別的想法。
也完全沒有考慮過要把自己的心思告訴對方。
至於什麼一輩子在一起,更是想也沒想過。
如果是高中的李未末,被韓拓突如其來的告白,會震驚,會激動,會有各種各樣亂七八糟的喜悅和害羞。但現在已經過了25準備奔三的他,只有訝異,訝異過去得很快,他的顫抖完全是出於別的。
他覺得可笑,還有不甘。
倆人假模假樣做了鄰居幾個月,要說李未末一點點預感也沒有,那是自欺欺人。
可是,他韓拓憑什麼說出來?還如此輕而易舉,又憑什麼這麼有底氣。
李未末犯了迷糊,他在思索,韓拓這些話是在對一個戀慕多時想要追求的物件說,還是對一個放不下多年友情會心軟的髮小說。
前者有更大的風險,更多的不確定性,而後者,彷彿就可預計得多。
哦,原來你這麼在意我,會為了我偷偷地哭,留著我的東西,穿著我的衣服,真相大白我好感動,我對你不是沒有感覺,剛好你是不是也喜歡我,不如我們就在一起唄。
像小孩子過家家,牽手手,你好我好大家好,友誼的小船劃到天長地久,竹馬竹馬的愛情水到渠成。
如果李未末想要這個,他高中就可以告白,而且以他對韓拓的瞭解,韓拓大機率不會拒絕。
可是他不想要。
朋友是朋友,戀人是戀人。李未末踩過了那條紅線,糾結過,迷惘過,在自己的感情上小心翼翼舉步維艱,又很快意識到,即便韓拓同意,也並不代表他李未末就可以接受一段界限模糊的感情。
李未末不清楚這十年間韓拓有沒有喜歡過別人,或者跟其他人談過戀愛,畢竟在大學以前,至少在他面前,韓拓對各種戀愛氛圍都表現的興趣缺缺。他猜測韓拓也許分不清友情和愛情,韓拓的執著在某種層面上化為了佔有慾,他只不過是在找一個自認為更牢固的名頭來拱衛他們之間的關係。
李未末也沒談過戀愛,上大學的時候,包括現在,都有不少人明裡暗裡向他表達愛慕,以及可不可以交往看看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