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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證民警侍某、楊某開除公職處分;12月30日,侍某被灌雲縣法院一審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楊某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但面對判決,兩人均不服,上訴被駁回。
當地群眾更是紛紛質疑:&ldo;對這樣一宗社會影響如此惡劣的事,為什麼只處理了那兩個小警察?在場的領導為什麼不受法律的懲罰?如果沒有那些領導的帶頭和指使,兩個小警察敢對一個無辜的小姑娘下如此毒手嗎?他們只不過是替罪羊!&rdo;
據瞭解,這家蘇雲賓館在他們這兒很有名氣的,生意一直很好。發生&ldo;暴力取證&rdo;事後,再也無法經營了。2003年1月1日,警方交給焦一份總造價為81600元的工程合同,但對賓館的損失賠償卻隻字不提。至今,老焦夫婦依然在為他們的賠償走在漫漫上訪之路上。
2002年1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上海市人民檢察院聯辦的《檢察風雲》雜誌、《新民週刊》、《新民晚報》及人民日報主辦的《時代潮》雜誌均先後對此惡性事件進行了披露,一時灌雲警方的&ldo;暴行&rdo;震驚全國。此時的縣公安局局長馬文華這才慌了手腳,多次指派手下的孫恆俊找到焦某協商說:&ldo;……局裡決定對你家賠償,對外公開賠償紀某5萬元,不公開賠償7萬元,共計12萬元,這事只有你夫妻倆知道,不許告訴任何人……&rdo;並答應由警方批給10萬元的工程給他做。
不久,灌雲有關部門給予主管治安的縣公安局副局長廖某和治安大隊教導員孫恆俊等人行政記大過處分。
2003年4月,在連雲港市和灌雲縣多名人大代表的多次過問下,灌雲縣公安局局長馬文華被就地免職。
後來,就是這個馬局長,在孫恆俊來京&ldo;疏通&rdo;關係時,卻透過其手機連連向我大呼冤枉:&ldo;那件事完全是廖亞東一手操作的。不能把責任全推到我一個人頭上……&rdo;並請求北京的記者找關係救救他,幫助他官復原職……
令我們沒想到的是,因為害怕我們曝光,孫恆俊四處打聽我們的情況。回京後,我整理了採訪筆記,又認真對有關材料進行分析,寫了一篇長達5千餘字的新聞稿子。第二天,當我正準備發稿時,我的手機響了,孫恆俊在電話那頭用委婉的語氣向我求情:&ldo;石記者,我正要找你向你匯報呢……這個,這個稿子能不能先不發呀?……只要不發稿子,我一定會來北京重重感謝你們幾位記者。其他的事都好說……&rdo;我馬上回答說:&ldo;我很忙,沒有時間。&rdo;
沒想到,幾分鐘後,孫又撥打我的手機,他在那頭再三懇求我千萬不要發這篇稿子,並訴苦道:&ldo;我真的是很冤枉的,我可以拿出好多證據,石記者,你一定要相信我。請你在這關鍵時刻一定幫我一把,不要發這篇稿子,我馬上來北京……&rdo;後來,孫又一連幾次來電話,我沒理睬他。
第十二章 我與灌雲治安教導員的較量下崗女工的血淚控訴(5)
第二天下午5時許,孫突然又來電話,他在電話裡客氣地說:他已到北京,是特別來向我匯報工作的,希望我一定抽時間見他。
我當即與當事人秦雪和秦禮權通了電話,把孫恆俊已經到京並要求見我的事情告訴了他們。秦雪一聽,當即說:&ldo;我早就知道他們會這樣做的,以前老焦家的事發生後,他們也跑到上海和北京去找記者說情,企圖行賄人家,這是公安局的常用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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